公司赠与财产给个人怎样交税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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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公司赠与财产给个人怎样交税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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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即使是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也会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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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免哪些税?赠与后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回复]
一、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1、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该赠与有效。若是进行了房产变更登记,就视为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只有协议约定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
夫妻间赠与房产但未过户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法律依据为:
(1)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夫妻在此期间对包括赠与房产在内的财产进行约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夫妻约定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
(2)物权法
第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属于不动产权属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确认房产转让的效力。不能以婚姻财产为由将赠与房产转让的效力置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之外。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规定为夫妻在赠与房产过户前对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提供了依据。
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撤销的。
二、夫妻赠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赠与合同中没有说明属于夫妻中任何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2、赠与合同中说明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间赠与房产过户不需要缴纳哪些税?
1、不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2、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78号)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11号)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属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
5、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7号)规定,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不应缴纳印花税。
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免哪些税?赠与后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回复]
一、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1、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该赠与有效。若是进行了房产变更登记,就视为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只有协议约定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
夫妻间赠与房产但未过户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法律依据为:
(1)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夫妻在此期间对包括赠与房产在内的财产进行约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夫妻约定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
(2)物权法
第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属于不动产权属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确认房产转让的效力。不能以婚姻财产为由将赠与房产转让的效力置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之外。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规定为夫妻在赠与房产过户前对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提供了依据。
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撤销的。
二、夫妻赠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赠与合同中没有说明属于夫妻中任何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2、赠与合同中说明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间赠与房产过户不需要缴纳哪些税?
1、不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2、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78号)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11号)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属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
5、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7号)规定,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不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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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财产是否要交税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赠与财产是否要交税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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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财产是否要交税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赠与财产是否要交税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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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共有人能撤销赠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赠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共有人能撤销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任何一方不可擅自处分在生活中,基于婚姻、同居关系、继承等因素而获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全体共同所有人所有的,只有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如赠与、买卖、租赁等。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例如夫妻离婚时,丈夫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妻子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向第三者索回赠与财物。当协商不成的,妻子可以将第三者告上,通过诉讼的方式索回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属于按份共有的,任何一方原则上只可以处分相应份额的财产所谓共同财产的“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如甲与好友乙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甲出资六万元,乙出资四万元,该房屋即可以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的房屋,甲男和乙女可以按照各自出资的比例享受收益及承担责任。按份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自主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在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时,其它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按份共有人一方将共同共有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的,属于侵权行为,其它按份共有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追回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并追究该共有人的法律责任。如上述例子的甲擅自将其与乙按份共有的房屋,赠送给其他人的,乙女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追回属于自己份额的房屋产权,并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甲的相应责任。当因离婚、同居分手等原因需要处理共同财产时,发现已有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擅自将共同房产、车辆等赠与第三者的,应当及时要求返还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离婚律师协助追偿,通过诉讼的方式,撤销赠与,并追究擅自赠与者的法律责任。
赠与需要交什么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产税。房产税是的征税对象为房屋,是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的,向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若是满五年可减免。
3、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4、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以便于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和房产证。
5、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6、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有些地方不用。
大修基金:购房款的2-3
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有些城市执行的收费办法是:
a.不含电梯:总房款×2
.含电梯:总房款×3
c.部分试点楼盘按5060元2收取
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要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户后,购房者可以自行交存。一般来说,购房者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就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
7、规费。规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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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财产是否要交税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赠与财产是否要交税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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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要交什么税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营业税及附加费
1、营业税公司或个人房产进行交易需缴纳营业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卖方缴纳)。根据国家和地区有关政策规定,及交易房产的征收对象、购房时间及物业类型等情况的不同,营业税征收标准划分为以下三类:全额征收:个人购买住宅时间不足5年进行交易,营业税=过户价×5%差额征收:
A.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超过5年(含5年)进行交易,营业税=(过户价-原价)×5%
B.公司房产、商业房产无5年限制,营业税=(过户价-原价)×5%免征:
C.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进行交易。
D.夫妻财产分割、继承、直系亲属赠予方式进行产权转移,可申请减免。
2、城市建设维护税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卖方缴纳)征收标准: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
3、教育费附加费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卖方缴纳)。根据国家政策教育附加费分为国家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两类:国家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2%
(二)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卖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企业所得税由企业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
1、征收标准划分为以下四类:核定征收:A.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所得税=过户价×1%B.购买非普通住宅,所得税=过户价×1.5%核实征收:个人购买住宅的,所得税=(过户价-原价)×20%免征:A.个人转让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B.夫妻财产分割、继承、直系亲属赠予方式产权转移的,可申请减免。
(三)契税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方,向产权承受方征收财产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买方缴纳)。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1.征收标准:正常:契税=过户价×3%免征:通过夫妻财产分割、继承方式进行产权转移的,可向地税局申请减免。折扣:A.个人购买家庭唯一90㎡(含)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过户价×1%;B.个人购房买家庭唯一90㎡以上的普通住宅,契税=过户价×1.5%。第3类:二中介
(一)中介服务费(佣金)依法设立并具备中介资格的中介公司向委托单位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双方缴纳)。收费标准:佣金=成交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二)按揭服务费为办理买卖过户、贷款等手续,按揭代理机构向委托单位收取的费用,由中介公司代收(买方缴纳)。1.收费标准:按揭交易收取1000元/套一次性付款交易500元/套第4类:八小税
(一)印花税对买卖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凭证而征收的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双方缴纳)。收费标准:印花税=过户价×0.1%,交易双方各付一半,其中对个人住宅类交易暂免征印花税。
(二)委托公证费买方或卖方需委托他人或公司代其办理手续的,需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卖方缴纳)。收费标准: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加收20元;一般赎楼委托公证做七本共400元。
(三)交易服务费
1、收费标准:交易双方各付3元/㎡。
(四)产权登记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由产权登记中心所收取的费用(买方缴纳)。收费标准:个人收取50元/套企业收取80元/套
(五)贴花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登记机关向登记个人或企业收取5元/套的贴花费用,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买方缴纳)。
(六)买卖合同公证费涉外(外国人、港澳台)时,买卖合同需经公证机关公证后递件过户而收取的服务费,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卖方缴纳)。
1、根据过户价的不同收取的费用分为三类:合同公证费=过户价×0.003(过户价在50万元以下)合同公证费=过户价×0.(过户价在50万元~500万元)合同公证费=过户价×0.(过户价在500万元~1000万元)
2、案例:过户价为450万的住宅楼需交多少合同公证费(其中一方是英国人)
(七)抵押合同税买方涉外并需贷款时,其抵押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递件抵押后,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买方缴纳)。
(八)土地增值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产生的价格增值量的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卖方缴纳)。目前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过户价×30%(增值部分÷原价≤50%);土地增值税=过户价×40%(50%<增值部分÷原价≤100%)土地增值税=过户价×50%(100%<增值部分÷原价≤200%)土地增值税=过户价×60%(200%<增值部分÷原价)上述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PS:目前深圳对个人出售住宅类物业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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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需要交哪些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产税。房产税是的征税对象为房屋,是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的,向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若是满五年可减免。
3、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4、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以便于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和房产证。
5、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6、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有些地方不用。
大修基金:购房款的2-3
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有些城市执行的收费办法是:
a.不含电梯:总房款×2
.含电梯:总房款×3
c.部分试点楼盘按5060元2收取
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要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户后,购房者可以自行交存。一般来说,购房者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就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
7、规费。规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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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行使任意撤消权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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