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资产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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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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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独资企业资产转让的程序是:转让双方协商相关事项、签订转让协议、申请变更登记、办理所有权登记等,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双方首先就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转让情况达到一致意见后进行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资产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一、个人独资企业资产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1、个人独资企业因为转让或者是继承致使投资人有所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是法定继承文件,然后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的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的方式文件,然后再申请变更登记。

2、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二、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相关义务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申请变更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变更名称的,还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关于产权的证明或说明)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

变更投资人的,应当提供新负责人的照片(一寸2张)、身份证明、履历表。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期限的,应提交相关材料。以年为单位的经营期限的起止时间的确定打印,应当将终止时间提前1日标注。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个人独资的企业的具体行政事项,是需要向市场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来进行审查的,如果不符合条件是无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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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涉税吗?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涉税,且此时涉及的是个人所得税。企业在转让后,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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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请变更登记的条件申请的主体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申请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
(1)名称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住所变更:需提交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3)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更:
①出资方式一般是由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需要由全体家庭成员在《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名;
②出资方式是由家庭共有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则应该登报公告。
(4)投资人变更:
①转让协议以及继承文件;
②新投资人户籍的证明、身份证明(参照开业部分);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规定投资人变更必须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然后在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的话,应该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以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的资质证书。
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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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提醒大家,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国有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提醒大家,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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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资产转让可以吗?
个人独资企业资产转让是可以的,但前提一定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企业在进行变更时一定要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样才能获得工商部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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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股权转让的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 ――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 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 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 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在一家公司做国有资产的转让,国有企业转让债权的程序是什么法律程序规定
[律师回复] 第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 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 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 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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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独资企业可以股份转让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外资独资企业可以股份转让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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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味着需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由此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中需要载明如下事项:
1)股东会召开的程序性事项(通知时间、召开时间、参会股东人数是否合法)
2)股东会决议事项(关于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转让方与受让方、转让股权的份额、股权对价)
3)如存在股东对该股权转让投反对票、按照法律规定,由该股东出资受让转让方需要转让的股权比例。
4)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事项(因公司股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信息部分,如涉及到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等人员发生变更的,同时也需要对该变更事项进行决议。)
5)列明办理变更登记的人选和时间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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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一份外商独资企业的股权,现在我想转让出去,但我不了解相关知识,我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律师回复] 第一、向商务委提交的文件如下

1.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 (法人签字、盖公章)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出具一份申请书阐明
变更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修改协议视
为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和延续。如提前终止合同、章程需提供终止合同、章程
协议书)。

4.转股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国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4受
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5违约责任。6适用法律
及争议的解决。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9转股各方签
字盖章)。

6.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

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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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资产转让是否可行
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是可以转让的,可以转让部分,也可以转让全部资产。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明确规定,投资者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是有所有权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仅可以转让,还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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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我们企业是一个外商独资企业,因为经营管理不善的原因,现将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办理股权转让,请问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什么流程你
[律师回复] 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 (法人签字、盖公章)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出具一份申请书阐明
变更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修改协议视
为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和延续。如提前终止合同、章程需提供终止合同、章程
协议书)。
转股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国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4受
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5违约责任。6适用法律
及争议的解决。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9转股各方签
字盖章)。

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

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对于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有什么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股权转让程序规定
实践中因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比较多,而旧公司法对此问题规定的比较粗糙,适用中法律依据不足。新公司法对此做了较多的修改并新增了一些实体及程序性规定。
一、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应否受限制
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新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做了以下修改:
1、“出资”修改为“股权”。
2、股东之间可以任意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3、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可以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其前提是“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须股东会做出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72条,但股东会决议可以作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而征求全体股东意见的替代机制以谋求便捷和效率)。
5、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履行其他股东同意转让和保障优先购买程序。
6、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本人无表决权。
7、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遵循以下环节:
(1)通知与答复程序: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答复时间为30日。
(2)未答复或答复后不实际购买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超过半数。
(3)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同时要求购买且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购买。
8、公司章程也可以另行约定不同于以上法定的转让条件。
二、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一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异议股东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该规定解决了中小股东因公司采取民主方式决议而改变其投资目的的困境,异议股东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的条件是:
1、事由法定。
2、异议股东为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
3、协商优先原则,即首先应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4、遵循法定期限,及时寻求司法救济。
四、如何强制执行股东的股权
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新公司法针对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规定,强制执行程序中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时无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及满足优先购买权期限即可。
股权转让中出让方交付股权的义务也是较难执行的一个问题,经常受制于公司不配合的消极行为,甚至还可能受制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这些问题不解决,股权转让仍然会落空。
因此,应认定公司负有协助执行生效裁决的义务,并责成其协助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等所有相关事项,对于怠于协助甚至于设置障碍的行为,可依妨害民事诉讼予以制裁,从而不必再对公司另行提讼。
五、股东死亡时其股东资格可否继承
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作为私人财产,其价值可能相当可观,而且股东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继承人取得股权有合理的预期,因此其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如果公司章程中另有约定则从章程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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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独资企业是否允许股份转让
外商独资企业有权进行股权转让,但需接受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与新设立外资企业或外资收购国内企业一样。转让需原审批机构审查批准,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违反规定将导致转让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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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有什么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国家法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为期20个工作日的挂牌交易,广泛征集受让方。
(一)转让方披露的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情况;
3.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指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6.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7.其它需披露的事项。
(二)产权交易机构工作流程
1.转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国有股权交易项目相关文件。
2.上述文件齐备并经审查通过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股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3.股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挂牌期间,受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收购意向书》等一系列文件。
5.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由产权交易机构制订,至少四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6.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股权交易款交产权交易机构。
7.交易款到帐后,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并出具股权转让交割单。
8.交易双方交纳产权经纪佣金,并领取股权转让交割单;
9.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章程,转让方领取股权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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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程序:
(1)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你好,我买有一家国有企业的股份,因为出了点事需要把股权转出去,请问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国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那么国有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国有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有九个步骤
  
(一)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三)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四)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五)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六)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七)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八)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九)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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