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的犯罪构成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必须是枪支、弹药与爆炸物。根据《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枪支、弹药是指军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射击运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和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以及上述枪支所使用的弹药;发射金属弹丸的钢珠枪,也包含在内。”此外,对私自制作土枪出售,或者将体育运动用枪改装成火药枪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构成犯罪的,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予以处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以犯罪论处。至于爆炸物,则是指具有较大爆破性或杀伤性的爆炸物,既包括军用的爆炸物,如地雷、炸弹、手榴弹,也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所列的爆破器材,但不应包括烟花、爆竹。
2、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非法制造,是指非经国家许可擅自制造(包括改装、配装)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买卖,是指违反有关法规,购买或者出售枪支、弹药、爆炸物;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非法运输,是指违反有关法规,转移枪支、弹药、爆炸物存在地的行为。非法邮寄,是指违反有关法规,通过邮政部门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故意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或者储存。不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实施上述行为的,不成立本罪。
我国法律上对于爆炸物等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上,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如果涉及到上述构成要件不成立的,那么是不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