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权来源怎么选

最新修订 | 2024-08-10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股权来源需要按照个人具体资金的来源确定,比如是自有资金或者借款。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一人公司股权来源怎么选

股权来源需要按照个人具体资金的来源确定,比如是自有资金或者借款。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新办营业执照如果是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人公司股权来源怎么选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来源怎么选
股权来源需要按照个人具体资金的来源确定,比如是自有资金或者借款。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五险一金指什么的来源
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募集,募集股份,如何选择股份?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  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3.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  由于公司的股份是采取股票的形式,因而公开募集股份就是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核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股份发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开募集核准后的发行  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经核准后,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公开募集前,公告公开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对已经作出的公开募集的核准,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6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资源入股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资源入股协议书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协作社土地入股协议书范本如下:甲方:乙方:甲乙两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揽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令、法规和国家方针的规则,本着对等洽谈、自愿有偿的准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法协作的有关事宜达到共同,缔结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入股面积以《土地承揽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揽的土地悉数入股乙方,其间:水田亩,旱地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法股份按断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农业协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以甲方土地承揽期为限
四、甲乙两边责任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的出产经营活动甲方经乙方答应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两边在合同收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准则严厉实行合同责任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丢失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出产经营,擅自改变或免除合同,给乙方形成丢失的,甲方补偿乙方悉数丢失乙方违反合同规则,给甲方形成丢失的,乙方补偿悉数丢失
六、处理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缔结、收效、实行、改变或免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两边能够经过洽谈处理,也能够提请村民委员会调停处理不愿洽谈、调停或者洽谈、调停不成时,能够向农村土地入股裁定组织请求裁定,也可直接向人民提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通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收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两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怎么写?
股东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中应该写清楚股东获得股权所付出的资金是由自己拥有还是由其他筹集的方式取得的,然后对这些资金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说明和承诺,最后由股东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即可,情况说明必须真实以作为后期责任承担的依据。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资源入股协议书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协作社土地入股协议书范本如下:甲方:乙方:甲乙两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揽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令、法规和国家方针的规则,本着对等洽谈、自愿有偿的准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法协作的有关事宜达到共同,缔结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入股面积以《土地承揽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揽的土地悉数入股乙方,其间:水田亩,旱地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法股份按断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农业协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以甲方土地承揽期为限
四、甲乙两边责任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的出产经营活动甲方经乙方答应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两边在合同收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准则严厉实行合同责任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丢失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出产经营,擅自改变或免除合同,给乙方形成丢失的,甲方补偿乙方悉数丢失乙方违反合同规则,给甲方形成丢失的,乙方补偿悉数丢失
六、处理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缔结、收效、实行、改变或免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两边能够经过洽谈处理,也能够提请村民委员会调停处理不愿洽谈、调停或者洽谈、调停不成时,能够向农村土地入股裁定组织请求裁定,也可直接向人民提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通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收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两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立案的来源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立案的来源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冻结被执股份转让股份时都包括什么选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冻结被执股份转让股份时都有哪些选择
首先应选择股权内部转让。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被执行人的股权应优先考虑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执行中,执行应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自通知之日起20日内认购被执行人股份。有两人以上要求认购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其他股东也可共同选定其他人(法人或自然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股权转让。双方合意转让股份,申请人对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没有异议的,执行应裁定确认转让协议,受让方可以直接将被执行人应履行的金额交付执行。受让方在付清执行金额或股权价金后,应裁定解除冻结措施;受让人为两人以上的,可逐一解除相应份额的冻结措施。
其次选择公司回购清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根据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变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强制执行股权时,如果其他股东不愿购买被执行人股份,又不愿接纳新股东,但公司愿继续保持人合性而减少注册资本,且公司回购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公司董事会可以制定回购被执行人股份的减资方案提交临时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及表决权均不计入)的股东通过后,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申请人对回购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没有异议的,公司购买、注销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将回购资金交付给执行。这样既又不损害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执行成本,又避免破坏公司的人合性。
由于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股东较申请人有更密切的关系,可能签订虚假的转让、回购协议,以故意的宽松付款方式(如能为的一次支付故意为分期付款,能为现在给付故意为将来给付等)或虚假的低价损害申请人的权利,因此,应赋予申请人异议权。申请人认为付款方式过于宽松的,可主张以该价格直接抵偿(实为申请人同等价格的一次性现在支付);认为转让价格过低的,可以主张以更高的价格(以高于5%为宜,下同)抵偿债权而成为公司股东。因申请人的目的在于债权变现,股东的目的在于继续保持公司的人合性,申请人主张直接抵偿或以更高价格抵偿债权的,其他股东仍可主张优先购买权。申请人不愿直接抵偿或以更高价格抵偿债权的,执行可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其他股东或公司进行协商,调整转让价格、付款方式或付款期限;协商不成,可将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进行评估、拍卖。
第三选择股权对外转让。自执行通知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不愿购买或其出价不为被执行人接受而内部转让不能,公司也回购不能的,执行可主持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根据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协商确定一个合理转让条件(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再次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给予5至10日的考虑期,公司、其他股东仍不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该价格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执行可给被执行人指定不少于20日的对外转让期限,由被执行人寻找受让人,申请人、执行也可代为寻找。被执行人与受让人确定主要转让条件后,须报告执行审查。但如果转让条件低于此前对其他股东的通知,其他股东仍有优先购买权,执行应再次通知其他股东,自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仍不购买的,被执行人相应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将价款交付执行,执行监督公司将被执行人相应股权转移至受让人名下。
二、
最后选择拍卖变现。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将被执行人的股权交付拍卖:
(1)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协议转让付款方式过宽或价格过低,又不愿直接抵偿或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三方协商不成的;
(2)在执行指定的期限内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
(3)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的。拍卖条件以整体拍卖、一次给付价金为原则,但如果股权价值巨大,也可分割拍卖或分期付款。
在第
(1)种情形下,以该协议价格为保留价、一次给付为条件交付拍卖,拍卖价高于协议价格5%以上,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被执行股权转让给买受人,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不能以高于协议价格5%以上拍卖的,被执行人与受让人的转让协议生效,但其付款方式须经申请人同意或执行审查确定,否则按第
(2)种情形处理。双方履行转让协议,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将相应价金交付执行。
在第
(2)情形下,以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价格为保留价,以协商确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交付拍卖,以此价格或更高价格拍卖的,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
在第
(3)情形下,应当将被执行股权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为保留价交付拍卖。通常而言,只有在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确定以后,股东优先购买权所需的同等条件才能确定,因此,在拍卖程序中也要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在第
(2)、第
(3)种情形下,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应当继续进行拍卖,且其他股东均有优先购买权。经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经申请人同意,执行可以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申请人。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必要时可由申请人垫付。
冻结被执股份转让股份时都包含哪些选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冻结被执股份转让股份时都有哪些选择
首先应选择股权内部转让。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被执行人的股权应优先考虑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执行中,执行应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自通知之日起20日内认购被执行人股份。有两人以上要求认购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其他股东也可共同选定其他人(法人或自然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股权转让。双方合意转让股份,申请人对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没有异议的,执行应裁定确认转让协议,受让方可以直接将被执行人应履行的金额交付执行。受让方在付清执行金额或股权价金后,应裁定解除冻结措施;受让人为两人以上的,可逐一解除相应份额的冻结措施。
其次选择公司回购清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根据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变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强制执行股权时,如果其他股东不愿购买被执行人股份,又不愿接纳新股东,但公司愿继续保持人合性而减少注册资本,且公司回购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公司董事会可以制定回购被执行人股份的减资方案提交临时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及表决权均不计入)的股东通过后,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申请人对回购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没有异议的,公司购买、注销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将回购资金交付给执行。这样既又不损害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执行成本,又避免破坏公司的人合性。
由于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股东较申请人有更密切的关系,可能签订虚假的转让、回购协议,以故意的宽松付款方式(如能为的一次支付故意为分期付款,能为现在给付故意为将来给付等)或虚假的低价损害申请人的权利,因此,应赋予申请人异议权。申请人认为付款方式过于宽松的,可主张以该价格直接抵偿(实为申请人同等价格的一次性现在支付);认为转让价格过低的,可以主张以更高的价格(以高于5%为宜,下同)抵偿债权而成为公司股东。因申请人的目的在于债权变现,股东的目的在于继续保持公司的人合性,申请人主张直接抵偿或以更高价格抵偿债权的,其他股东仍可主张优先购买权。申请人不愿直接抵偿或以更高价格抵偿债权的,执行可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其他股东或公司进行协商,调整转让价格、付款方式或付款期限;协商不成,可将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进行评估、拍卖。
第三选择股权对外转让。自执行通知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不愿购买或其出价不为被执行人接受而内部转让不能,公司也回购不能的,执行可主持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根据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协商确定一个合理转让条件(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再次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给予5至10日的考虑期,公司、其他股东仍不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该价格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执行可给被执行人指定不少于20日的对外转让期限,由被执行人寻找受让人,申请人、执行也可代为寻找。被执行人与受让人确定主要转让条件后,须报告执行审查。但如果转让条件低于此前对其他股东的通知,其他股东仍有优先购买权,执行应再次通知其他股东,自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仍不购买的,被执行人相应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将价款交付执行,执行监督公司将被执行人相应股权转移至受让人名下。
二、
最后选择拍卖变现。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将被执行人的股权交付拍卖:
(1)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协议转让付款方式过宽或价格过低,又不愿直接抵偿或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三方协商不成的;
(2)在执行指定的期限内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
(3)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的。拍卖条件以整体拍卖、一次给付价金为原则,但如果股权价值巨大,也可分割拍卖或分期付款。
在第
(1)种情形下,以该协议价格为保留价、一次给付为条件交付拍卖,拍卖价高于协议价格5%以上,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被执行股权转让给买受人,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不能以高于协议价格5%以上拍卖的,被执行人与受让人的转让协议生效,但其付款方式须经申请人同意或执行审查确定,否则按第
(2)种情形处理。双方履行转让协议,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将相应价金交付执行。
在第
(2)情形下,以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价格为保留价,以协商确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交付拍卖,以此价格或更高价格拍卖的,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
在第
(3)情形下,应当将被执行股权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为保留价交付拍卖。通常而言,只有在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确定以后,股东优先购买权所需的同等条件才能确定,因此,在拍卖程序中也要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在第
(2)、第
(3)种情形下,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应当继续进行拍卖,且其他股东均有优先购买权。经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经申请人同意,执行可以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申请人。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必要时可由申请人垫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是这笔资金不能带有公司债务性质,不能是股东的借贷资金,还有,类似于股东的名股实债型融资资金也是不可以的。资金穿透制度需要有着比较专业的财务方面的常识才容易理解,这些规定是目前国务院最新调整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一人公司股权来源怎么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