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交通法律规范规定公交车存在超载吗?
根据交通法律规范规定公交车存在超载,1平方米超过8人才算超载,公交车沿用的是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
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核定。
二、公交车肇事谁承担责任?
在公交车肇事后,肇事的另一方很容易会陷入一个困扰,就是这个车是公交车司机开的,但是这个公交车本身是属于公交车公司的,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是由司机承担,还是由公交公司承担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公交车出现的事故的话,所有的事故都是要有公交公司来进行承担的。
1、因为在此时,公交公司属于车辆的所有人,而公交车司机只属于车辆的使用人而已,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当中,如果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机动车一方负有责任,应当是由所有人一方的强制保险来进行赔偿,如果强制保险赔偿之后还有不足的部分的话,那么使用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如果说现在交通事故的话,哪一方有责任,由哪一方进行赔偿,在公交车和其他车辆出现了碰撞之后,如果交警在来到现场之后,对于责任进行了一个划分,觉得是另一方车辆应当负全责的话,那么由另一方车辆来负责就好,公交车司机和公交公司都不需要负任何的责任。
3、那么相对应在另外一种情况之下,如果公交车和其他的机动车出现了碰撞,而公交车需要负责任的话,那么此时是在公交公司所给公交车缴纳的交通强制保险的范围之内来进行赔偿。当然,在保险公司赔偿了之后,如果还有不足的部分需要个人补偿的话,那么是由机动车的使用人,也就是公交车的司机来进行个人补偿。
4、如果车辆的使用人对于这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话,那么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当代社会,很多的人都会选择乘坐公交车,毕竟公交车是非常的方便的,但是公交车实际上如果违反交通规章制度,也是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问题的,所以必须要对此进行规制,比如说公交车不能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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