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到学校需要的材料,要持户口薄、身份证以及入学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不同情况办理户口迁移所需要的特殊材料有: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需要持定居证或者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回国后进行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入伍需要注销户口的需要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学生入学后,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对户口完成迁移的,相关事项的认定,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工作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并根据要求来提交上述不同的材料办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