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事故责任划分包括人伤医药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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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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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包括,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电瓶车事故责任划分包括人伤医药费吗

包括,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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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事故责任划分包括人伤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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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一方全责。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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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包括医药费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互相殴打造成双方人身损害的,双方要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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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载人发生车祸以后的责任划分标准应该报警以后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就算电瓶车载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不一定发生车祸以后就是骑电瓶车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双方的违章行为等综合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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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包括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医疗费吗
[律师回复]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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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律师费用有没有包括医药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赔偿金包括前期为病人垫付的医药费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事故赔偿金包括前期为病人垫付的医药费吗问题解答如下, 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住宿费,希望能帮到你谢谢伤害赔偿律师一键通,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您好由于不知道您具体说的是什么事故只是列举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交通费。-9164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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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责任认定
这个要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确定的责任承担。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划分比例,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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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大学生医保报销是只报销药品费用,还是既包括药品费用也包括检查费用化验费用以及其他
[律师回复] 不包括检验费化验费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共五类。  
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可偿还;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第四类是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第五类是其他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此外,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还有:就(转)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话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险单号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患者就医发生上述各项目费用要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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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参与度划分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医疗损害责任参与度划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上述各项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适用的是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医疗机构只要因过错造成医疗损害或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不是承担相应的或者适当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将自身体质与所患疾病归咎于患者,实际上患者因病就医诊疗本身并不构成过错,也不应当被视为过错。按照过错责任制,无过错则无责任,故患者不应当成为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患者只有在《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情形下,才自行承担责任,而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
用人单位买工伤保险最高可赔六十万包括医药费吗
[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没有最高60万赔偿的规定,医药费属于报销范围,不属于赔偿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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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逆向行驶相撞责任划分是什么?
电瓶车逆向行驶相撞责任划分是通常情况下,逆向行驶的电瓶车会负担全部责任。报警之后,交警工作人员在确定责任划分的时候,应当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而逆向行驶本身就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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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医疗过错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医生医疗过错都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生医疗过错都有哪些
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或者克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对病员危害结果发生。
第三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技术水平,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者对于危害病员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如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对危重病员推诿、拒治;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马虎草率,擅离职守;或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不请示上级医师,也不请人帮忙,一味蛮干;或擅自做有禁忌症的手术和检查等,而造成了对病员的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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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逆向行驶被电瓶车撞怎么办
要报警有交警对责任进行划分,之后在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协商赔偿的相关事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时报案了的话,或是之后报案也行,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还是谁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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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其他费用: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
3,印花税5元。
划拨土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其他费用: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
3,印花税5元。
划拨土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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