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07人
专家导读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正是因为存在两种情况就需要区别对待了。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

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4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6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仲裁·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1****362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241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369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出现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的情况,当事人需要在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提出,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裁决决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需要按照裁决决定执行,被称为仲裁裁决的效力。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48浏览 2025-02-19
去年和一个建设公司签合同,里面争议后写着选择仲裁,但是我现在对仲裁效力有异议,该怎么提出仲裁协议效力申请书,范文有吗
[律师回复] 申请人:李×××<br/>被申请人:宋××。<br/>请求事项<br/>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对济南仲裁委于2015年2月26日受理的(2015)济仲裁字第××号一案无效。<br/>事实与理由<br/>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于2014年9月6日在济南××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双方又在济南市房管局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因双方发生纠纷,被申请人于2015年2月25日依据双方于2014年9月6日在济南淘房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br/>申请人认为双方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约定的仲裁协议对于该案无效,济南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br/>理由如下:<br/>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9月6日在济南××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好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双方又于 2014年10月31日签了《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但该协议是无效的。<br/>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9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的买卖价格是303万元,约定过户的相关税费均由被申请人承担,而被申请人为达到其少交税的目的,在于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中填写的购房款为232万元,被申请以合法形式掩盖了其逃税的非法目的,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合同无效。<br/>二、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本身无效,双方也根本没有履行,而双方于2014年9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始至终实际履行的也均是双方于2014年9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始至终实际履行的也均是双方于2014年9月6日签订的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确定应以合法有效且双方实际履行合同确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也明确载明:(十)关于房屋买卖中“黑白合同”的认定问题房地产交易中,有些当事人为规避国家税收法律和税收监管,出卖人和买受人通常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买卖合同,其中用一份价格较低的合同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一份价格较高的合同为真实的交易价格并实际履行的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两份价格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以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因此,被申请人不能依据无效且根本没有履行的另一个合同提起仲裁,2014年10月31日号的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对于被申请人已提起的(2015)济仲裁字第0211号一案无效。<br/>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院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对济南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2月26日受理的(2015)济仲裁字第××号一案无效。<br/>此致<br/>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br/> <br/>申请人: <br/>2015年3月23日<br/>以上是供参考的提出仲裁协议效力申请书范文
1.9k浏览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申请
10w+浏览2024-10-26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仲裁协议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总体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和对法院的制约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11浏览 2025-01-20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仲裁仲裁的效力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有没有法定管辖规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合议仲裁庭能否由5个人组成?仲裁庭意见不一致怎么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有一条,“没有仲裁协议的”,既然没有协议,怎么能有仲裁?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这些仲裁制度高频考点。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一、精准考点采集 1、仲裁有三项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2、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意思表示无效。 3、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要掌握。 4、申请仲裁的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5、仲裁庭的组成要掌握。 6、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要理解掌握。 7、申请撤销裁决主要理解记忆法定事由。 8、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要掌握。 二、高频答疑点 1、仲裁有没有法定管辖规定? 答:仲裁没有法定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选择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地点的限制、但必须明确、具体。 2、合议仲裁庭能否由5个人组成? 答:合议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3、仲裁庭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答: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有一条,“没有仲裁协议的”,既然没有协议,怎么能有仲裁? 答:如一方当事人递交的仲裁协议是假的,后经对方指证,出具证据证明双方没有签订过仲裁协议,即适用这一条款。
349浏览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申请书
10w+浏览2024-10-17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15浏览 2025-03-01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即双方对仲裁协议的客观存在都予以承认,但一方认为仲裁协议不符合有效要件,是无效的,另一方则认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br/>第<br/>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br/>第<br/>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br/>,只有人民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是被动的,即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向以下提出异议。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的,由就近的海事管辖。如果当事人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向人民提出异议,仲裁法明确规定,应由人民进行裁定。如果仲裁委员会和人民已经就同一仲裁协议的效力做了不同的决定和裁定,应以人民的裁定为准。<br/>第<br/>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同时,最高司法解释中规定下列情况下人民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不予受理。<br/>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后果就是,视为其承认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管辖权。
406浏览
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申请
10w+浏览2024-10-28
对仲裁裁决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对于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存在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的原因,诉讼请求,诉讼的事实及理由,诉讼请求的依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时该怎么处理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6浏览 2024-10-03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即双方对仲裁协议的客观存在都予以承认,但一方认为仲裁协议不符合有效要件,是无效的,另一方则认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br/>第<br/>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br/>第<br/>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br/>,只有人民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是被动的,即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向以下提出异议。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的,由就近的海事管辖。如果当事人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向人民提出异议,仲裁法明确规定,应由人民进行裁定。如果仲裁委员会和人民已经就同一仲裁协议的效力做了不同的决定和裁定,应以人民的裁定为准。<br/>第<br/>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同时,最高司法解释中规定下列情况下人民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不予受理。<br/>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后果就是,视为其承认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管辖权。
424浏览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10w+浏览2023-09-15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仲裁协议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庭以及对法院的效力三方面。其中对双方民事当事人主体的法律约束力是仲裁效力的首要体现和主要表现。双方主体在接到仲裁庭一裁终局的裁决后,应尽快执行,有不服的应尽快提起诉讼。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时该如何处理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20浏览 2024-10-30
如果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那么当然就无效力可言。所以,当仲裁协议存在于往来的函电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往往就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协议已经达成,而另一方则认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即双方对仲裁协议的客观存在都予以承认,但一方认为仲裁协议不符合有效要件,是无效的,另一方则认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br/>第<br/>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br/>第<br/>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br/>,只有人民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是被动的,即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向以下提出异议。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的,由就近的海事管辖。如果当事人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向人民提出异议,仲裁法明确规定,应由人民进行裁定。如果仲裁委员会和人民已经就同一仲裁协议的效力做了不同的决定和裁定,应以人民的裁定为准。<br/>第<br/>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同时,最高司法解释中规定下列情况下人民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不予受理。<br/>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后果就是,视为其承认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管辖权。
435浏览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10w+浏览2024-02-24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仲裁 >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34****256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88****37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647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