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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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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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与股本总额往往不一致,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溢价发行;小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折价发行;等于股本总额的,为面值发行。
上市公司股份怎么算

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与股本总额往往不一致,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溢价发行;小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折价发行;等于股本总额的,为面值发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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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六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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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怎么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股东如何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 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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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规定是什么?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规定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完成,首先就是需要召开公司的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以收购股权的可行性,然后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之后,就是由出让方和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谈判,并且做出最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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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国有股东如何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股东如何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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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 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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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怎样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国有股东怎样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有股东如何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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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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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 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上市公司可以做股东股份转让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基本规定 (一)、股票的分类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二类。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如是发起人的股票,还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二)、记名股票的转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违反上述程序规定的股票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办理股东变更记载手续,公司股东一切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仍以原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人为有效,股票受让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里所说有记名股票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这主要是针对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实现了无纸化的股票交易的现实情况,无纸化记名股票的转让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 (三)、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依法律的原则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目前深、沪两地交易所均实现了股票交易的无纸化、电子化,投资者进入股市必须先到当地证券登记机构分别开立上海、深圳股票帐户,才能进行股票交易。 开立股票帐户时,投资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身份证),并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础资料。投资者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在证券公司(券商)办理相应的资金帐户。投资者在办妥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后方可进入市场,委托券商买卖股票。目前在我国券商提供的委托方式有填单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委托机委托、网上委托等,券商受理客户委托并审查无误后,直接进入交易所内计算机主机进行撮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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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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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帐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仍然不允许存在库存股。那么上市公司股份是如何进行回购的呢? 股份回购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的稳定 与新股发行、举借外债不同,股份回购是一种股本收缩的调整方法,通过减少对外发行股份,提高资产负债率,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然而,依据目前回购的相关规定,股份回购的发起决定权在董事会,因此一般的小股东实质上并无法影响股东会作出回购的决定。如果向外部股东进行股份回购后,那么外部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比重就会降低,大股东的控股权自然会得到加强,因此对于希望在上市公司保留最低限度的比例国有控股股东而言,采用回购的方式能够有效的保证自己的控股地位。 股份回购与反收购 股份回购是实施反收购的重要武器。为了维护目标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可以股份回购的方式抵御恶意收购。当公司以高于收购者出价的溢价进行股份回购,一方面提醒公司股东注意公司价值增长的潜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收购方的收购成本,并且通过对外界股东的回购,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持股比重相应提高,控制权进一步加强。 股份回购与换股并购 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开,意味着股价成为衡量资产价值的最重要标准,换股并购的障碍,非流通性被祛除,换股并购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将得到充分地运用。股份回购制度为股份公司之间进行合并创造了必要条件。然而,因为公司不能够有库藏股,意味着如果拟进行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只能是上市公司股东以对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换另以上市公司的股东的股权。 股份回购与激励计划 由于新股发行手续繁琐,程序复杂,成本较高,因此解决职工持股计划与股票期权制度的股票来源的较好途径就是股份回购,公司选择适当的时机从股东手里回购本公司股票作为库藏股,依程序交给职工持股会管理或直接作为股票期权奖励给公司管理人员。但是,依据《办法》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帐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因此采用股份回购实行激励计划目前条件还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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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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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比例的确定:股份总数,即减持比例中的分母,指上市公司发行的A股、B股和境外上市股份(含H股等)数量之和,不包括优先股;减持数量,即减持比例中的分子,指股东减持A股的股份数量,亦不包括优先股。
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其持股数量合并计算,并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3、一人多户合并计算:单个股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的,账户名称与证件号码相同的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股东通过信用账户的持股,与其普通证券账户合并计算。各个账户的可减持数量,按照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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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董监高分册
本分册以现任董监高作为对象,从“不得减持的情形”、“可减持的数量”、“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三个方面梳理了相关规则。
本分册的适用范围
1、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适用本部分指南。
2、董监高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适用本部分指南。
3、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采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的,适用本部分指南。
4、董监高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规减持股份指南。
5、董监高不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且拟减持的股份属于特定股份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合规减持特定股份指南。
释义
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不得减持的情形-
(一)下列时间段,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
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包括当年新增股份);
5、董监高最后一笔买入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
案例
短线交易
甲现任A上市公司董事,其于2017年1月4日卖出A公司股票13,000股,涉及金额322,500元;2017年6月1日买入A公司股票10,000股,涉及金额71,700元。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被交易所下发监管函。
6、董监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并在该期限内;
7、董监高承诺一定期限内有可减持额度,承诺的可减持额度使用完毕并在该期限内。
案例
违反承诺
2007年10月22日,甲担任A上市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10日,A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甲在“离职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的承诺。2011年2月17日,甲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2016年6月15日至6月24日,甲所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超出了承诺可减持数量合计63,670股,违反了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被交易所下发监管函。
(二)下列时间段,董监高不得卖出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特别提示:深交所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董监高、证券事务代表的配偶在上述时间段,也不得卖出证券事务代表、董监高所任职公司股份。
案例
窗口期违规减持
深交所A上市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公告业绩快报,公司监事甲的配偶乙于2月23日(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卖出公司股票2万股,成交金额为72.54万元。甲作为公司监事未能勤免尽责,督促配偶合规买卖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下发监管函。
-可减持股份的数量-
(一)减持比例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以上年末其所持的股份为基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转让,不受上述转让比例限制。
案例
超比例减持及未预披露
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甲担任A上市公司董事。2016年9月23日,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A公司股票总计988,800股,成交金额合计6,997,152元。2017年6月19日,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将前述所持股份全部卖出,成交金额合计3,981,564元。
由于A公司时任董事甲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减持了其所持A公司全部股份,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董事在任职期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的相关规定。交易所对其予以了公开谴责。
(二)关于25%的计算
1、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
以王董事为例,王董事2016年末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10000股,2017年度,按照“可转让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理论上王董事可减持股份数量为2500股。
2、在当年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
(1)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的数量。
(2)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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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要如何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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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 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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