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违约金按什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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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的,可认定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
土地租赁违约金按什么计算

土地租赁违约金按什么计算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的,可认定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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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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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定期限使用的权利,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方便灵活,出租人则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因而土地使用权出租十分普遍,具体形式也有多种多样。如商业柜台出租、各种铺面出租和住房出租等,都包含着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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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独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设定抵押权,即地上没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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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针对有关税种跟你大致说下相关的减税免税的规定,像增值税,它的减免税法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家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凡属于原征产品税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免缴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对饲料、农膜、化肥、农机、农药、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中免税的优惠政策农业也包括在内了。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9]140号 规定:“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企业可依据上述规定判断进行园林绿化的土地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可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按照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实际缴纳税金两个环节进行会计处理。 例1 某市一商场从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从落在市区的三等地段,共占地7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适用税率:一等地段年税额4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税额1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税额0.6元/平方米。 商场占地应纳税额=3000×4=12000(元); 分店战地应纳税额=7000×1=7000(元); 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100×0.6=660(元); 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000+7000+660=19660(元)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196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贷:银行存款 19660 例2 某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在地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为:10000×4=40000(元) 会计处理为: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某公司在几年前购入了土地一块,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开发使用(还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这种情况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某厂系向管理区租用土地,自建厂房,每季按协议向管理区交纳租金。每年纳的房产税由该厂负责。该土地使用税应由收租方的管理区负责,还是由租用方负责?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问题,原国家税务局在(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同时还明确,凡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外,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也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管理区既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出租给你们并收取租金,自应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应纳土地使用税税款。
土地租赁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土地租赁的费用如何计算,如何缴纳地税 针对有关税种跟你大致说下相关的减税免税的规定,像增值税,它的减免税法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家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凡属于原征产品税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免缴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对饲料、农膜、化肥、农机、农药、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中免税的优惠政策农业也包括在内了。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9]140号 规定:“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企业可依据上述规定判断进行园林绿化的土地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可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按照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实际缴纳税金两个环节进行会计处理。 例1 某市一商场从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从落在市区的三等地段,共占地7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适用税率:一等地段年税额4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税额1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税额0.6元/平方米。 商场占地应纳税额=3000×4=12000(元); 分店战地应纳税额=7000×1=7000(元); 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100×0.6=660(元); 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000+7000+660=19660(元)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196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贷:银行存款 19660 例2 某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在地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为:10000×4=40000(元) 会计处理为: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某公司在几年前购入了土地一块,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开发使用(还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这种情况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某厂系向管理区租用土地,自建厂房,每季按协议向管理区交纳租金。每年纳的房产税由该厂负责。该土地使用税应由收租方的管理区负责,还是由租用方负责?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问题,原国家税务局在(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同时还明确,凡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外,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也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管理区既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出租给你们并收取租金,自应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应纳土地使用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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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如果在土地的租赁合同中双方有具体的违约金约定,那么是直接按照约定的金额来进行赔付的,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通常一方的赔付是不能够超过另一方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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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约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提讼。 有关违约金的相关内容 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其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河约定违约金之分。 违约金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依其功能划分,违约金可分为两种: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从违约金的产生形式上来看,违约金又可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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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
一、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
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
1.5%。
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五、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六、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从全国来看,“单位等级税额”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七、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
2.5%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租赁税是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土地租赁的费用如何计算,如何缴纳地税 针对有关税种跟你大致说下相关的减税免税的规定,像增值税,它的减免税法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家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凡属于原征产品税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免缴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对饲料、农膜、化肥、农机、农药、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中免税的优惠政策农业也包括在内了。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9]140号 规定:“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企业可依据上述规定判断进行园林绿化的土地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可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按照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实际缴纳税金两个环节进行会计处理。 例1 某市一商场从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从落在市区的三等地段,共占地7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适用税率:一等地段年税额4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税额1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税额0.6元/平方米。 商场占地应纳税额=3000×4=12000(元); 分店战地应纳税额=7000×1=7000(元); 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100×0.6=660(元); 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000+7000+660=19660(元)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196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贷:银行存款 19660 例2 某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在地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为:10000×4=40000(元) 会计处理为: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某公司在几年前购入了土地一块,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开发使用(还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这种情况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某厂系向管理区租用土地,自建厂房,每季按协议向管理区交纳租金。每年纳的房产税由该厂负责。该土地使用税应由收租方的管理区负责,还是由租用方负责?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问题,原国家税务局在(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同时还明确,凡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外,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也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管理区既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出租给你们并收取租金,自应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应纳土地使用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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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租赁人违约怎么办?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后,租赁人有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可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签订合同之前,双方约定了违约金,并且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违约方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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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税收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 一、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 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 1.5%。 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五、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六、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从全国来看,“单位等级税额”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七、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 2.5%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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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税费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
一、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
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
1.5%。
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五、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六、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从全国来看,“单位等级税额”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七、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
2.5%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租赁费用怎么计算,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土地租赁的费用如何计算,如何缴纳地税 针对有关税种跟你大致说下相关的减税免税的规定,像增值税,它的减免税法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家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凡属于原征产品税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免缴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对饲料、农膜、化肥、农机、农药、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中免税的优惠政策农业也包括在内了。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9]140号 规定:“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企业可依据上述规定判断进行园林绿化的土地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可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按照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实际缴纳税金两个环节进行会计处理。 例1 某市一商场从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从落在市区的三等地段,共占地7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适用税率:一等地段年税额4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税额1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税额0.6元/平方米。 商场占地应纳税额=3000×4=12000(元); 分店战地应纳税额=7000×1=7000(元); 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100×0.6=660(元); 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000+7000+660=19660(元)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196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贷:银行存款 19660 例2 某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在地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为:10000×4=40000(元) 会计处理为: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某公司在几年前购入了土地一块,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开发使用(还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这种情况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某厂系向管理区租用土地,自建厂房,每季按协议向管理区交纳租金。每年纳的房产税由该厂负责。该土地使用税应由收租方的管理区负责,还是由租用方负责?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问题,原国家税务局在(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同时还明确,凡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外,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也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管理区既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出租给你们并收取租金,自应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应纳土地使用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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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的计算如果合同中有规定违约金的数量,按照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实际的情况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可以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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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租赁税费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
一、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
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
1.5%。
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五、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六、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从全国来看,“单位等级税额”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七、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
2.5%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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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税费怎样计算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租赁税费如何计算 一、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 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 1.5%。 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五、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六、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从全国来看,“单位等级税额”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七、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 2.5%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租赁费是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针对有关税种跟你大致说下相关的减税免税的规定,像增值税,它的减免税法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家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凡属于原征产品税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免缴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对饲料、农膜、化肥、农机、农药、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中免税的优惠政策农业也包括在内了。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9]140号 规定:“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企业可依据上述规定判断进行园林绿化的土地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可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按照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实际缴纳税金两个环节进行会计处理。 例1 某市一商场从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从落在市区的三等地段,共占地7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适用税率:一等地段年税额4元/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税额1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税额0.6元/平方米。 商场占地应纳税额=3000×4=12000(元); 分店战地应纳税额=7000×1=7000(元); 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100×0.6=660(元); 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000+7000+660=19660(元)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196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19660 贷:银行存款 19660 例2 某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在地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为:10000×4=40000(元) 会计处理为: (1)计算应缴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某公司在几年前购入了土地一块,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开发使用(还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这种情况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某厂系向管理区租用土地,自建厂房,每季按协议向管理区交纳租金。每年纳的房产税由该厂负责。该土地使用税应由收租方的管理区负责,还是由租用方负责?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问题,原国家税务局在(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同时还明确,凡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外,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也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管理区既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出租给你们并收取租金,自应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应纳土地使用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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