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交罚金法官会轻判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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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为了能够从轻判,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从判刑角度说交罚金是不能达到从轻处罚的标准。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提前交罚金法官会轻判吗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为了能够从轻判,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从判刑角度说交罚金是不能达到从轻处罚的标准。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1、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2、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

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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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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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  
五、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打官司的时候积极赔偿是否能减轻量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是任何人的犯罪,犯罪以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表现了他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对有认罪、悔罪表现的,应当比拒不认罪、态度顽固的要从轻处罚。二是由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小了,由此他的罪行也减轻了,因此,对这样的罪犯应当从轻处罚。三是为了鼓励犯罪以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应当体现出对积极赔偿的被告人从轻处罚,否则,很少有人愿意赔偿。对于积极赔偿的,依法从轻处罚,这不是用钱赎罪。用钱赎罪,是指只要花钱,就可以不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而对积极赔偿的罪犯从轻处罚,是依法适当从轻,而不是从释无边。这种从轻处罚是建立在被告人认罪悔罪伏法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减小了社会危害性基础上的。在另一方面,对那些没有能力赔偿,或者有能力也不赔偿的,是不是要从重处罚呢对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不赔偿的,要进行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而论:一是对于确实没有能力赔偿的,本人认罪悔罪,不能从重处罚。对于其中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具备了法定的从轻情节,仍然要从轻处罚。二是对于有能力赔偿而不肯赔偿的,或者拒不赔偿的,在审理此案的时候,会判令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于通过判决的方式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同样也减少了社会的危害,尽管这与那些积极主动赔偿有所区别,但是也应当承认,既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就减少了社会危害性,可以适当地从轻处罚。这种从轻处罚的幅度,因主动赔偿与强制赔偿的不同而应当有所区别。总之,应对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律事务的处理也是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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