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是否有义务出庭作证?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且不管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纠纷的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在出庭时,只能如实的阐述自己了解的客观实施,不得发表自己捏造的言论。
证人是否有义务出庭作证?

一、证人是否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就了解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是证人证言。证人作证既是证人的权利,也是证人的义务。但是更侧重于义务,不过证人在作证时也享有各项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同时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二、证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

证人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和参与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证人,司法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对于某些聋、哑的证人,应当允许他们采用聋、哑手势提供证言。在聋、哑的证人作证时,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到场进行翻译。

2.陈述权

证人享有不受威胁地充分陈述的权利。如果经过回忆,还可以补充陈述或修正原先的证言。

3.控告权

对于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4.人身自由权

证人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人身自由不得随意加以限制。如果证人由于作证而受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侮辱、诽谤及打击报复的,有要求对行为人予以制裁的权利。

5.要求保密权

刑事案件的报案人或举报人,有权要求对其姓名和报案、举报的行为保守秘密。

6、请求保障人身安全的权利

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并非是所有了解案情的人,都需要出庭作证,通常情形下,只有是被法院传唤的证人才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这些公民在承担义务的同事,也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人身自由权等的权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证人是否有义务出庭作证?
一键咨询
  • 172****7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8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还是权利?
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也是权利,若是刑事案件,了解案件的民事主体,在受到需要出庭作证的通知之后,是没有权利拒绝出庭的,此时作证是义务。证人的权利是,可以要求他人支付自己因为出庭的花销。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定作人的主要义务和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法定或约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现的难易程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第一百三十八条交付的时间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四十一条交付的地点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五十条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证人有出庭作证的法定义务吗?
证人有出庭作证的法定义务。证人主要指的就是了解案件的一些事实,并且受到人民法院传唤作证,所以按照这样的一种事实情况上来说的话,证人出庭作证是需要向人民法院如实的陈述自己所了解到的一些事实,不能够作伪证。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定作人有哪些义务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法定或约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现的难易程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第一百三十八条交付的时间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四十一条交付的地点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五十条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什么?
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权利有: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3、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5、有权改变自己已作的书面证言和口头证言的内容。 证人的义务有:如实作证、如实回答、遵守法庭秩序等,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劳动者在安全工作中的主要义务和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基本权利】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主要义务】  
1.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证人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证人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此时是会被人民法院强制到庭,或者是予以训诫以及司法拘留的。在诉讼的程序中,每一个证人都是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的,此时也是要积极的配合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的工作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定作人有哪些法律义务?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法定或约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现的难易程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第一百三十八条交付的时间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四十一条交付的地点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五十条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证人出庭作证的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有可以使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如果权力受到侵犯,证人有权提出控告,作证的时候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保护,证人的义务是知道案件实际情况的这些证人本身就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岳父母有儿子也有女儿,我作为上门女婿我有义务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吗?法律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对于你的问题,上门女婿我有义务赡养岳父母吗?需要补充这样一个情况,女婿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必须是夫妻存续期间,一旦夫妻离婚或妻子意外死亡,那女婿就没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了,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他们之间不存在亲属着关系了,岳父岳母的遗产他也无权通过妻子继承了,而且他们之间的财产因为离婚已经从法律的角度分割,如果是妻子死亡,他们之间的财产也已按照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分割,所以,女婿和原岳父岳母之间再不存在任何经济关系了。
根据以上情况同样可以推断,媳妇同样在夫妻存续期间内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如果离婚或丧夫之后,也就不存在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他们之间同样不再是公婆和媳妇的关系。
当然,法律无情人有情,在现实中,许多夫妻一方死去,另一方如媳妇从良心的角度去赡养曾经的公婆,如女婿去赡养或曾经的岳父岳母也大量的存在,因为这体现着中华民族最伟大的传统美德,毕竟,他们虽然从法律的角度不再具有亲情,但他们之间有着血缘关系了,因为他们的儿女就岳父岳母或公婆的外孙或孙子,所以,有的夫妻即使是因为离异也有去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这值得我们去点赞,更值得我们去传承。
所以,我们必须要谴责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理由,女婿或媳妇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丑恶社会现象,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会老;另一方面我们都在抚养子女;三方面不排除有各种意外降落在你的头上。所以,我们赡养双方父母,即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给自己的子女做榜样。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法定或约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现的难易程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第一百三十八条交付的时间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四十一条交付的地点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五十条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法定或约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现的难易程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第一百三十八条交付的时间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四十一条交付的地点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五十条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证人是否有义务出庭作证?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