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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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典当行担保合同主要指的是根据法律相关的一些规定或者是双方之间的约定,所签订的合同,来促使双方之间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第三方担保人之间协定能够保证完成。因此我们在签订典当行,他们保合同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合同的细节部分。
典当行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典当行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法律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二、典当行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於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这种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主要是为了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以及义务关系,保证他们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因此我们在注意抵押担保的时候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来保证合同能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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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典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典当的对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典对不动产转移占有,典当对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3)典不需要支付利息(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典当需要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

4)典主要是公民间行为,典当是典当行和当户之间的行为

5)典的期限较长(一般几十年),典当的期限短(一般不超过半年)

6)典体现的是用益物权,典当体现的是抵押物权其二·“而典当关系中的绝卖条款却是规定到期不赎,典当物即为承典人所有,而不论其价值是否超过债务额”的观点是有失客观的。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补充:房屋租赁是一种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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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过法定保护标准的利息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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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了规定: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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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要把我的花瓶给典当了,需要一份合同,那典当合同的担保合同要怎么写呢?什么?
[律师回复] 典当行(全称):_____________公司
当户(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______________
2.典当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当金额:根据抵押(质押)物评估价值的_________%发放。
4.典当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当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______‰,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 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自负。
第三条 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3.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即形成绝当;如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典当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拍卖费用,贷款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
第四条 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_________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当金,不得挤占,挪用当金。
4.当户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典当行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典当行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5.当户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典当行,并落实典当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当户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典当行并征得典当行同意。
7.当户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当户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典当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当户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典当行。
9.当户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1.当户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典当行,协商还款方式。
2.当户提前还款,典当行退还剩余天数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典当行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当户损失。
2.当户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5日即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当户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典当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典当行已提醒当户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当户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典当行即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当户(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行(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典当合同的担保的范文。
前几天我老家有个关系不错的好哥们在开厂子,现在要拟订合同,所以想问问典当担保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抵押权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将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还给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愿补偿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厦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厦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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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担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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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担保的意思,执行担保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执行担保是什么意思,执行担保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执行担保的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68条、269条、27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84条和第85条等是执行担保这一制度的法律根据。
二、执行担保应具备的条件执行担保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担保申请必须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提出,一般应提交书面申请,以便查证。
2、担保的方式。《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提供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3、被执行人的担保申请须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如果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人民不能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需要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取得其同意为条件,因为直接涉及到申请执行人权益。
4、须经人民的许可。执行担保成立以后,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或暂缓执行的期限。《意见》第268条规定,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规定》第84条规定:被执行人或其担保人以财产向人民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担保物的种类、性质,将担保物移交执行,或依法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三、执行担保的效力
1、担保裁定书生效后,中止原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2、被执行人应按执行担保裁定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3、《意见》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4、《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此外,《规定》第85条还规定:人民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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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典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典当的对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典对不动产转移占有,典当对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3)典不需要支付利息(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典当需要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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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典体现的是用益物权,典当体现的是抵押物权其二·“而典当关系中的绝卖条款却是规定到期不赎,典当物即为承典人所有,而不论其价值是否超过债务额”的观点是有失客观的。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补充:房屋租赁是一种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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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担保应具备的条件执行担保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担保申请必须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提出,一般应提交书面申请,以便查证。
2、担保的方式。《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提供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3、被执行人的担保申请须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如果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人民不能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需要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取得其同意为条件,因为直接涉及到申请执行人权益。
4、须经人民的许可。执行担保成立以后,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或暂缓执行的期限。《意见》第268条规定,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规定》第84条规定:被执行人或其担保人以财产向人民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担保物的种类、性质,将担保物移交执行,或依法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三、执行担保的效力
1、担保裁定书生效后,中止原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2、被执行人应按执行担保裁定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3、《意见》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4、《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此外,《规定》第85条还规定:人民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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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带身份证。如果不准备赎回,不建议去典当,典当行不是回收中心,也不是二手货交易市场,给的价位不会高于直接以二手货卖出的价位典当的特点及社会功能,使其具有广泛的社会群体适应性。依据当户的不同层面,即典当行服务对象及贷款用途的角度划分,典当的基本类型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一、应急型典当典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如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这类当户以广大普通社会公众居多。为解燃眉之急,他们往往用自己的金银首饰、家用电器等典当,向典当行押款,因为"急事告贷,典当最快",所以应急型典当很受老百姓欢迎,属于大众融资渠道之一。
二、投资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从事生产或经营,如做生意用钱、上项目调头寸等。这类当户通常是个体老板、一些中小企业。他们往往利用手中闲置的物资、设备等,从典当行押取一定量的资金,然后投入到生产或经营中,将死物变成活钱,利用投融资的时间差,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消费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既不为应急也不为赚钱,而纯粹是为了满足某种生活消费,如出差典当些路费、旅游典当些零花钱。这类当户通常是少数富裕阶层,他们并不缺钱,但却十分看好典当行对当物的保管功能,故常在外出之前将贵重物品送至典当行,索要资金不多,只图典当行贮物安全。
你好,我朋友有一家典当行 ,最近需要做一个典当担保反诉状,请问典当担保反诉状范文怎么写,谢谢
[律师回复]
(一)首部。即标题,写明文书名称“反诉状”。
(二)正文。
1、当事人基本情况。先写反诉人的基本情况,在“反诉人”之后,用括号注明反诉人在本诉中的诉讼地位。再写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同样用括号注明被反诉人在本诉中的诉讼地位。
2、反诉请求。写明请求抵消、排斥或吞并本诉标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如“请依法判令被反诉人(即本诉原告)偿还拖欠反诉人房租600元,以抵消反诉人欠其债款的相应数额”。
3.事实与理由。这是反诉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部分,也是整个反诉状的核心。在这一部分里,要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充分阐述反诉主张的正确性和抵销、排斥和吞并对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所以,这部分内容写得好坏,对反诉的胜败有很大的关系。反诉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必须以同一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为依据。如果反诉人在反诉状中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与本诉在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上毫无联系,反诉便不能成立。反诉的事实一般以分项书写为宜。最常见的写法,一般是先摆事实后写理由;或者夹叙夹议,结合叙事阐明理由。不管采取哪种写法,都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叙述事实时,要抓住关键。特别是涉及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划分等关键性情节,应尽可能地阐述清楚,能够使人一看便知双方争执的焦点所在和事实真相,不要在枝节上纠缠不休。
(2)在叙述事实的同时,应举出充分有力的证据。说明自己所叙述的事实的真实性,证明所叙事实是确凿无疑的,有根有据的。
(3)应紧紧围绕反诉请求摆事实、讲道理,论证反诉请求的正确性、合法性。
(4)论证要合乎逻辑,讲究语言文明,以理服人,切忌强词夺理。反诉理由主要是依据民事权益争执的事实和证据,概括地分析其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论证上述请求事项的合理性。理由部分,基本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层是事实理由,一层是法律理由。
4.证据方面。证据是证明所诉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如果所诉的案件没有证据,是经不起人民法院审查和对方当事人辩驳的。只有列举出足以证实事实真实的可靠的有关证据,才能达到诉讼的预期效果。在反诉状中,应当列述的证据,有三项内容:一是陈述应提交有关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二是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三是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证据的写法。民事反诉状的证据不单列,一般是随写事实随列证据。对于能够证实某个重要事实的有关证据,在叙述事实过程中,在谈到这个事实的时候用括号加以注明。
(三)尾部。
1.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分二行写“此致”、“法院”。
2.右下方由反诉人签名盖章,同时写明具状的时间。
3.附项。写明下列事项:
(1)本反诉状副本份;
(2)物证的名称及件数;
(3)书证的名称及件数;
(4)证人的姓名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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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担保是什么意思?
投资担保简介投资担保通常意义上是指是指个人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需要借款人找到第三方,为借款人做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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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去典当我的古董,想问问担保法中典当期限有什么规定吗,请大家帮帮忙解答一下了,谢谢大家了哈!
[律师回复] 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一)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二)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三)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
(四)典当行在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绝当物品销售点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自觉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典当行处分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取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典当行不得自行变卖、折价处理或者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
以上就是典当期限和费用规定,典当行如何处理绝当物品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您好,很乐意为您解答问题。以上的答案便是您所提到的担保法中典当期限有什么规定的意见,还有不懂可以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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