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大病险是重大疾病险的简称,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大病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大病险是重大疾病险的简称,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突出在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对重疾险产品中业务量较大的成年人最常见的25种疾病 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二是对重疾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

三是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进行了规范;

四是对重疾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所列疾病的排列顺序提出规范性要求;

五是对重疾险宣传材料中的疾病名称进行规范;

六是明确要求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即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千字,阅读时间约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大病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4****8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1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可以为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但应当是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内。同时不同的医疗报销范围所赔付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10w+浏览
医疗纠纷
2型糖尿病属于重大疾病的保险范围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Ⅰ型糖尿病:也称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严重胰岛素缺乏导致慢性血糖升高,需要依赖外源性胰岛素进行机体的葡萄糖代谢和维持生命。多发在儿童和青少年,也可发于各种年龄,起病急剧,容易发生酮症酸中毒,必须终身依赖胰岛素治疗才能获得满意疗效,否则将危及生命。Ⅱ型糖尿病:也称成人发病型糖尿病,患者体内产生胰岛素能力并非完全丧失,有的患者体内胰岛素甚至产生过多,但胰岛素的作用效果较差,因此患者体内的胰岛素是一种相对缺乏,可以通过某些口服药物体内胰岛素分泌,但到后期仍有一些病人需要使用胰岛素治疗。多在35-40岁之后发病,占糖尿病患者90%以上。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Ⅰ型糖尿病,由于患者年龄小,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治疗,费用花费相对较高,并且预后效果不好,Ⅱ型糖尿病相对于Ⅰ型糖尿病而言,只要平时注意饮食和用药可以控制,只有到后期严重时才要使用胰岛素治疗。因此,从重大疾病条款设计的角度考虑未将Ⅱ型糖尿病纳入重大疾病范畴。
洛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含哪些病
[律师回复] 对于洛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含哪些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进一步减少居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情况的发生,洛阳市积极调整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给参保人员更多保障。据悉,洛阳市大病医疗保险将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部分纳入范围,具体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重性精神病等。洛阳大病医疗保险是针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的保障制度。简单说就是,参保人员首先按照基本医保待遇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具体而言,当前洛阳市根据响应国家号召,不仅将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大类纳入大病保障,还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不过,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哪些职业病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哪些职业病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范围: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有哪些?
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
10w+浏览
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从立法例看,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是否仅限于形成权,有学者认为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有学者说,除斥期间所消灭之权利多为形成权,有学者指出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需要扩大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那么除了形成权以外,除斥期间还可以适用于哪些权利?
从立法例看,由于各国立法政策不同,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对于承揽合同中的瑕疵担保期间,《德国民法典》规定为消灭失效(第634a条),《日本民法典》规定为除斥期间(第637条),《意大利民法典》规定为失权期间(第1667条第2款)。据此,关于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是涉及民事权利在时间上限制的制度设计问题,其中包括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失权期间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学理上进一步探讨,有待法律上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大病保险保障的范围是什么
大病保险范围:1、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并化疗或放射治疗的,指的是:各种癌症需要进行抗癌药物治疗和照射治疗者,不包括癌症手术治疗和一般支持治疗。3、严重传染性肝炎、肺结核。指的是: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病毒性肝炎和空洞、鼠粒型肺结核需住院隔离治疗的病人。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普通数罪的并罚
普通数罪是指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对于这种数罪的并罚,是数罪并罚的典型形态,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就是根据这种情况规定的,由于我们已经对数罪并罚原则作了详尽的论述。因而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数罪的合并处罚,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第69条之规定直接适用。
(二)发现漏罪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这一规定,发现漏罪的并罚具有以下特征:
1、发现漏罪并罚的时间
发现漏罪并罚的时间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这也正是发现漏罪的并罚与普通数罪的并罚根本区别之所在。
2、发现漏罪并罚的前提
发现漏罪并罚的前提是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这里的其他罪,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漏罪。这一漏罪既可以是异种罪,也可以是同种罪。
3、发现漏罪并罚的方法
发现漏罪的并罚方法是“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数罪并罚的方法,俗称为先并后减。根据先并后减的方法,在发现漏罪的情况下实行并罚计算刑期的时候,应当将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也就是说,前一判决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从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合并而决定执行的刑期中扣除。
在发现漏罪进行并罚的时候,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必须判处实刑的,应当撤销对前罪所宣告的缓刑。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予折抵刑期。但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应当予以折抵刑期;如果仍符合缓刑条件的,仍可宣告缓刑,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缓刑考验期内。
(2)假释期间发现漏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86条第2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三)再犯新罪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这一规定,再犯新罪的并罚具有以下特征:
1、再犯新罪并罚的时间
再犯新罪并罚的时间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这一点与发现漏罪的并罚是相同的,在此不再赘述。
2、再犯新罪并罚的前提
再犯新罪并罚的前提是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这里新罪,既包括异种罪又包括同种罪,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再犯同种罪的也应实行数罪并罚。这里的新罪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所犯的,这对于适用刑法第71条来说十分重要。如果新罪是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前所犯,就应当视为漏罪,而非再犯新罪。如果新罪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则也不再实行数罪并罚,而应按照累犯或者再犯处理。
3、再犯新罪并罚的方法
再犯新罪并罚的方法是“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规定,决定执行刑罚。”这一并罚方法,俗称为先减后并。根据先减后并的方法,在再犯新罪的情况下实行并罚计算刑期的时候,应当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刑罚,然后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所犯新罪的时间距离前罪所判刑罚执行完毕的期限越近,或者犯罪分子再犯新罪时前罪所判刑罚的残余刑期越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刑罚的最低期限,以及实际执行的刑期的最低限度就越高。例如,某犯罪分子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假设其在刑罚分别执行年、3年、6年后又犯新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若依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方法并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的最低限度分别为7年、8年、11年,最高限度为12年。如果适用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方法并罚,则其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都是7年,最高刑期为12年。由上可见,先减后并与先并后减这两种并罚方法,在一定条件下,并罚的结果是前者重于后者。对再犯新罪的并罚之所以采取更为严厉的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主要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再犯新罪,其人身危险性较大。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是什么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内容来进行确定的。但是通常情况之下,在关于这方面的保险主要就是包括有儿童白血病,先天性的心脏疾病,还有就是相关的一些癌症。
10w+浏览
心脏支架手术属于大病医疗赔偿范围么
[律师回复] 对于心脏支架手术属于大病医疗赔偿范围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心脏支架手术属于重疾保障范围的病种,可以获得重疾保险金的理赔。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关于心脏支架、心脏搭桥手术定义是指:搭桥手术,是取病人本身的血管(如胸阔内动脉、下肢的将狭窄冠状动脉的远端和主动脉连接起来,让血液饶过狭窄的部分,到达缺血的部位,改善心肌血液供应,进而达到缓解心绞痛症状,改善心脏功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及延长寿命的目的。这种手术称为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是在充满动脉血的主动脉根部和缺血心肌之间建立起一条畅通的路径,因此,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为在心脏上架起了“桥梁”,俗称“搭桥术”。  定义: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由此可见,心脏支架手术属于重疾保障范围的病种,可以获得重疾保险金的理赔。未达到重疾理赔标准的病种,则可以通过投保住院医疗费用类保险来报销。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7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心脏支架手术属于大病医疗赔偿范围么
[律师回复] 对于心脏支架手术属于大病医疗赔偿范围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心脏支架手术属于重疾保障范围的病种,可以获得重疾保险金的理赔。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关于心脏支架、心脏搭桥手术定义是指:搭桥手术,是取病人本身的血管(如胸阔内动脉、下肢的将狭窄冠状动脉的远端和主动脉连接起来,让血液饶过狭窄的部分,到达缺血的部位,改善心肌血液供应,进而达到缓解心绞痛症状,改善心脏功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及延长寿命的目的。这种手术称为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是在充满动脉血的主动脉根部和缺血心肌之间建立起一条畅通的路径,因此,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为在心脏上架起了“桥梁”,俗称“搭桥术”。  定义: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由此可见,心脏支架手术属于重疾保障范围的病种,可以获得重疾保险金的理赔。未达到重疾理赔标准的病种,则可以通过投保住院医疗费用类保险来报销。
小额诉讼流程的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下几种:
(1)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
(3)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损失金额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4)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
(5)银行卡纠纷案件;
(6)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案件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7)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8)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二、小额诉讼程序概念。
小额诉讼,是指基层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在我国小额诉讼程序专指基层及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的诉讼。但是该案件标的额要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这类的诉讼就叫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最高收案标的金额。
根据新民诉法,该标的是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根据这个标准,也就是说标的额应该在一万四千元左右。随着每年数据的更新,会有不同变化。各个省份也会有一定幅度的变化,比如说湖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028元,那么百分之三十就是12020元。
三、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与不足。
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在于诉讼效率的高效,诉讼成本的低廉,以及一审终审的便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程序简便灵活,例如使用填充式诉状、允许口头答辩、灵活的传唤方式、不开示证据、非工作时间开庭、判决可不说明理由等等。
(二)、法官在小额诉讼中具有较大的职权,能动性增加。例如:为迅速发现真实,法官可以依职权询问当事人,主动调取证据;可以根据当事人陈述做出判断,而不需严格的证据证明;法官可以主动提出调解方案等等。
(三)、小额诉讼以效率为导向,意在以低成本解决纠纷。收费低廉,同时限制律师代理,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但是其缺点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体现在。
(一)、小额诉讼适用于范围太窄。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是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而且标的也不大。这些案件大部分能调解,即使不能调解,判决一般也不会上诉,而且更谈不上会改判、发回重审,所以这类案件可以说对于适用小额诉讼意义不大。而对于
(1)涉及人身关系争议、财产确权争议的案件;
(2)追加当事人或者提起反诉的案件;
(3)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限制了小额诉讼程序的作用。
(二)、小额诉讼程序限制了当事人的上诉权。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也就意味着我国的民事案件应该是给当事人上诉的权利的。而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审终审,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不利于人民权利的保障。
(三)、小额诉讼程序容易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由于小额诉讼程序的简单,举证期、答辩期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使法官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程序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四、小额诉讼程序的前瞻
小额诉讼程序是分配正义理念支配之下所建立的诉讼制度。基于供给与需求永远存在紧张关系的经济学判断,在一个国家司法资源有限,而公民对公正的追求没有止境的条件下,通过对部分案件简化程序、降低成本的方法,以牺牲程序公正及可能牺牲个别案件的实体公正为代价,保证诉讼的效益与诉讼的成本相当,使更多的当事人能享有平等使用诉讼制度、接近司法的机会,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和普通诉讼程序的协调实现社会整体正义总量的增加。正是因为如此,我国在新的民诉法上引进了小额诉讼程序,并随着实践的运用,小额诉讼程序会不断的改进、完善。相信小额诉讼程序将会对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克服司法弊端、解决司法困境起到重大作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社会保险大病医疗的范围是什么?
社会保险大病医疗的范围是: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依比例缴纳。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包括社保大病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及社保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0w+浏览
罚金的适用范围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罚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
(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
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
罚金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四)罚金的缴纳是在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恶性黑色素瘤是大病二次报销范围之内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城镇居民大病医保范围及二次报销细则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启动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这一文件为《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可以二次报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其中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中乙类应先行负担的费用等。全市160万参保城镇居民将享受此项政策,度本市城镇大病患者5月底将拿到大病医保二次报销费用。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包括一老、一小、无业居民三类报销封顶线为17万元,医保支付超过这个额度后,超过的部分将不予报销。一些居民得了白血病、恶性肿瘤等大病,医保报销之后家庭还是背负着沉重的医疗负担。有一些困难家庭在花满了当年的额度之后,自付费用仍然较高,只好暂缓治疗,等待下一年有了额度之后再继续看病。本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建立针对这些困难群体的二次报销制度,在居民医保报销部分费用之后,再通过大病保险再报销一部分自付费用,从而大大地减轻了这些家庭的医疗负担。受益四类人员可享大病保险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本次出台的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四大类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6项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及单项费用在200元含以上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4.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5.《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三、四、五的医疗费用。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报销层次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首次报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650元502000元住院学生儿童650元7017万元其他人群1300元7017万元二次报销大病医保36469元36469至86469元50不封顶86469元以上60程序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通知》明确了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考虑到城镇居民参保者多是老人、孩子,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所以大病保险报销按照上不封顶的原则设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门诊和住院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上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不设封顶线。大病医保再次报销不用自己申报虽然是个大好消息,但来得有些突然,一些参保人员可能要担心,当初不知道还有二次报销,没有保存医疗票据,这该怎么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不必担心,医保部门的信息系统掌握参保人员看病就医的一切费用情况。《通知》明确大病医保患者再次报销医药费时,不用自己申报,由全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审核办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者只需要等经办机构的通知即可。今后每年4月二次报销费用打入存折据介绍,今后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将于每年2月15日开始对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费用进行审核、信息比对、医疗救助扣减等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的支付通知单传递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4月,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支付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大病报销费用将打入参保人缴费扣款的银行存折中。对于部分没有缴费存折的参保人,社保经办机构将把报销费用打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并由社保所通知参保人及时领取。领取时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会保障卡。提醒参保居民需社区首诊、持卡就医市人力社保局特别提示参保居民,大病医保依据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报销,就医时请参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医,以确保就医报销数据完整,报销费用准确。同时,参保居民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就医。在社保卡丢失补换期间,参保居民需留好就医单据,手工报销时,医疗费用也将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如参保居民需查询就医报销明细,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询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情况。2400名城镇大病患者将首批受益今年是大病医保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度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将按照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为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进行二次报销。5月底前报销费用将打入个人参保账户。预计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将受益,再次报销约7000多万元。大病保险资金政府人均投86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实行全市统筹,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目前,本市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为680元,今年还将继续提高到1000元,其中政府人均投入860元,远高于全国平均200元的水平。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在每人1000元的基数上划拨5来做保险基金,人均筹资50元。按照财政预算,的总筹资金额将达到4
3.2亿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社保纠纷 > 大病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