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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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的处罚规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非法征用土地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判刑区间在3年到7年有期徒刑之间。征收土地应当遵守严格规定,对非法征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二、非法征用土地罪情节加重的情况有哪些?

非法征用土地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各级政府主管人员、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综上所述,非法征用土地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检察院发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对非法征地犯罪当事人的处罚分为两个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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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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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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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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