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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不动产权证办理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1)《某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0)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权证办理办理时限规定是什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为了方便群众和企业,登记机构将会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动产权证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手续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办事的效率也是根据当地的办事机构而有所差异的。不管怎么样来说,但是如果交的材料是比较齐全的,那么30个工作日内肯定是需要办理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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