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96人
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未注册商标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与其使用记录和知名度息息相关。所以,权利人除了积极的、尽早的申请商标注册外,还应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尽量保留使用的证据,特别是那些能够证明其知名度的文件。
我国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怎样的

一、我国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怎样的

在大多数国家,单纯的使用不产生任何权利。但在有些国家,使用是保护的前提,注册只是便于举证。对于经过使用产生一定声誉的商标,有些国家也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商标如果驰名甚至着名,即使是未注册商标也可以获得保护。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商标也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除了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兽药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外,其他商品既可以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与其使用记录和知名度息息相关。所以,权利人除了积极的、尽早的申请商标注册外,还应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尽量保留使用的证据,特别是那些能够证明其知名度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注册商标什么情形会终止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权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终止无效;

3、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4、依据相关规定,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综合上文内容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只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产生专用权。因为我们要知道我国商标是采用注册原则,谁注册谁就有真正的话事权。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商标,建议广大商标所有人,在商标创设出来的第一时间就进行注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35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怎么对未注册商标保护2023
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未注册商标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与其使用记录和知名度息息相关。所以,权利人除了积极的、尽早的申请商标注册外,还应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尽量保留使用的证据,特别是那些能够证明其知名度的文件。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国内注册的商标可以在国外受到保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地域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财产性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6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准备做贸易有关方面的生意,现在需要使用商标做明示,请问下使用未注册商标可以的吗?受保护吗?
[律师回复]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①冒充注册商标的;
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
③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这就规定了使用未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冒充注册商标。他是指使用未注册商标而标注“注册商标”或○R标记,这将对公众造成欺骗,有损商标管理秩序,因此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二是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即构成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要素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所禁止的标志。同时要保证未注册商标的区别性,即不能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及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否则,将构成商标侵权。而对这一点企业是十分难以把握的,因此实践中凡是涉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最好通过商标事务所(公司)查询,如他人已在此类商品上注册了这个商标你就不能再使用,如查询没有人注册那就应在使用的同时进行商标注册。不查询就在商品(或服务)上盲目使用的风险性是很大的。
  三是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即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应对其产品负责,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如有违反将依据商标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商标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因此,无论是使用注册商标还是未注册商标,其商品质量都应由商标使用人负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什么
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未注册商标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与其使用记录和知名度息息相关。所以,权利人除了积极的、尽早的申请商标注册外,还应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尽量保留使用的证据,特别是那些能够证明其知名度的文件。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是多少年,商标国际注册是指
[律师回复]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要使自己的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其中一条途径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并向有关国家申请领土延伸。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 “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哪几种
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种类如下:第一为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时还未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所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必须是不存在任何关联的情况;第二为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前的商标已经有了一定影响力。也就是说未注册商标是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抢注。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你好,我们公司要申请一个商标,但是又听说有商标保护一说,所以想咨询一下,商标是不是注册后才被保护,如何申请商标保护注册?谢谢!
[律师回复]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商标保护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程序法或实体法),目前我国对商标的保护已经很高了。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标保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使权力对主管辖区内发生的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另一种是由企业、个人向上述两个权力部门举报商标违法、犯罪行为或由相关商标使用权人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
保护期限: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
以上是对商标是不是注册后才被保护的,如何申请商标保护注册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6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抢注未注册商标行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注商标行为就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将与他人在先使用并已经有相当声誉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抢先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的行为。
主观上的恶意性,即注册人明知这是他人的商标,也明知他人未将其注册,而抢先注册商标。这种主观恶意性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判断:
①从被抢注的商标来判断。如果被抢注的是公众熟知商标,无论抢注者采取的抄袭、复制还是模仿的方式,我们都无需借助其他证据即可确定抢注者主观方面具有恶意,是明知故犯。
②从抢注者的动机或目的来判断。如果抢注者注册商标的目的不在于自己使用,而是为了转让,尤其是敲诈被抢注者,就可以判断其行为是“恶意抢注”。上述深圳抢注者的行为明显地表现为此类“恶意抢注”,其在申请注册之前已对商标原使用人的商标状况进行了细致研究,注册之后,又对商标标价要求原使用人高价赎回。
③可以从主体方面来判断。如果抢注者与被抢注者的行业相同或相关,我们基本上也可以推断抢注者主观方面的“恶意”。另外,如果两者位于同一地区或相距不远,前者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被抢注商标的情况,一般也可以证明“恶意抢注”行为的成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进行未注册的商标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未注册商标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与其使用记录和知名度息息相关。所以,权利人除了积极的、尽早的申请商标注册外,还应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尽量保留使用的证据,特别是那些能够证明其知名度的文件。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请问一下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知名程度的分级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如下:
1、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不同,以避免混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得注册;
2、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法律还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制止恶意抢注申请人的抢注行为和对未注册商标人的保护措施。具体来说,制定了恶意抢注的处罚措施,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在先使用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6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注册商标国际注册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证,其法律效力如何 (一)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证 《商标国际注册证》是国际局发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的,详细记录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有关事项的证明文书,通常自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由国际局直接寄给申请人(代理人)。由于按照《协定》进行的国际注册需要1年、按照《议定书》进行的国际注册需要1年半时间,因此,被指定领土延伸的国家在国际局发给申请人《商标国际注册证》后,还有可能对申请人的领土延伸申请予以驳回。 所以,该《商标国际注册证》仅能证明申请人已经办理了商标国际注册这一事实,却不能证明《商标国际注册证》上指定保护的国家都有效。能证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有效的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存在国际局的《商标国际注册簿》。 (二)商标注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然而,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商标局首次颁发商标注册证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注册证上记载的所有信息与所指商标当前的实际情况完全相同,另一种就是颁证时该商标的所有人及相关信息就已经与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不同。 造成第二种情况的原因是,修改后的《商标法》赋予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即还没有被核准注册)进行转让、变更的权利。如果处于申请阶段的商标发生了变更或转让,也会出现两种情况:若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是变更后或受让人的相关住处;加果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没有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就还是最初申请人的信息,尽管此时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已发生变化(商标局之后会核发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 对于商标注册后的转让、变更,《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换发新证,只是核准后发给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这种情况说明仅凭注册证不能表明该注册商标真实的法律状态。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或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此时的《商标注册证》看上去似乎已经过期失效,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注销的商标,《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样没有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同一个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续展与否,其注册证本身的记载内容是一样的,都超出了它的有效期。然而实际上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状态,一个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另一个则因过期注销而无效。 办理与注册商标相关的其他手续时需要交回原注册证的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只有两处提到:《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而其他诸如撤消、撤消注册不当、有效期满未续展而注销,以及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期满未办理移转手续而被注销等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未规定要交回注册证,即使前述两种须交回注册证的情况,也未规定不交回将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因此实际情况是,很多注册人办理相关手续时并不交回注册证,造成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效注册证。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为限。但很多人对于什么是核准注册的商标的理解并不一定很准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有时商标图样中会有不能专用的部分,所以仅凭注册证的表述不能说明该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商标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对商标法律理解不全面,很多人不能正确认识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仅因一个商标注册证而上当受骗者为数不少。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当一方以注册商标作为某种证明,或者作为无形资产合资合作入股时,当事另一方切莫仅凭对方的《商标注册证》就认为该商标权真实有效。商标局依照《商标法》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企业应首先通过向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来了解其真实的法律状态,然后再做出决定。同样,商标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应首先弄清涉案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不能仅凭一个《商标注册证》就草率做出处理决定。 尽管《商标注册证》本身并不一定能够表明所述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但作为一种由国家颁发的证件,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仍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应该注意,既不一味相信《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也不要视其为儿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是不容易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成功以后才归注册人拥有所有权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很难确定商标的所有权人是谁。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回复]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要使自己的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其中一条途径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并向有关国家申请领土延伸。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 “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我国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