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人借高利贷的后果是什么?
女人借高利贷的后果首先是违法所得会被没收、然后违法行为人可能会被罚款,也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第一条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取缔辖区内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组织力量摸清当地高利借贷活动的情况;对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及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应立即调查、核实,经初步认定后,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对经调查认定的各类形式的高利借贷活动,要坚决取缔,予以公告,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开立账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的,应当责令该金融机构立即停止有关业务活动,并依法给予处罚。
二、工作人员放高利贷违法吗?
工作人员放高利贷违法,不管公民是否是工作人员,都不得放高利贷。首先,放高利贷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规定,若是情节严重,那么放高利贷的人还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将自己的钱借给他人的出借人,若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那么可以明确价格自己的想法告知对方,然后双方可以协商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等的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对借款利息比例的约定,不得高于法定最高标准,否则会构成高利贷。
借高利贷首先是一种违反《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此类行为被发现之后,首先违法所得会被依法没收,借贷行为人还有可能会受到被处分、被罚款等的行政处罚。若借贷行为构成犯罪的,则极有可能会被法院依法判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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