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最低由几人组成比较合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是3人或5人,具体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定。
《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董事会人数为偶数是否可以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人数为偶数还是奇数在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的作出规定,但以日常经验来说,若为偶数容易出现平票现象,这不易公司决策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说,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偶数,但奇数会更好些。
三、董事会成员构成一般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一般为3-13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一般为5-19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以上,就是关于董事会的一些信息。按照法律规定,董事会最低人数为3人或5人,具体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来定。关于董事会人数是否必须为基数或偶数,法律中没有没明文规定。而不管是哪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都必须有经过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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