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资公司年检的相关注意事项有关具体如下:
其一、参检对象:每年12月31日之前在上海市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其二、企业按照网上年检要求填报并上传年检资料网上初审通过后,商务、财政部门视同企业参加了联合年检,不再实施盖章或贴标手续,公司勿需再向上述部门
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企业需办理工商、外汇、海关三部门要求的相关年检手续。
其三、网上申报通过初审的企业,携带工商局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县(开发区)的工商年检点办理工商年检;携带外汇管理局要求的相关材料年检。为方便外资公司年检,工商、外汇、海关三部门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外汇管理部设立了联合办公室,办理工商、外汇、海关三部门盖章或贴标手续,联合办公时间为3月1日-4月30日。
其四、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将年检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采取挂号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其中外汇年检的《外汇登记证》原件不宜采取邮寄方式)。
年检材料应邮寄至所在地工商分局企业监督科及相关外汇和海关部门。三个部门分别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通过后根据需要录入网检系统。
其五、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同样需要登陆上海市企业网上年检系统,参加上海市网上联合年检,填报联合年检报告书。其中工商年检按国家工
商总局要求办理,商务、财政、外汇、海关年检按第三条、第四条办理。
其六、各外商投资企业务必按网上要求如实填报各项内容,如发现虚报、瞒报等与企业实际不相符的内容,后果自负。
二、上海市外资企业年检所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基本与内资企业一致,具体资料随政策变化而变化)
6、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1、2、4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总体而言,上海市外资企业年检的注意事项包括方方面面具体包括上海市各外资企业参加年检的时间、参检年检的对象、参检年检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参加年检的具体方式、参检年检后查询是否通过年检的方法、进行年检的主体单位、未进行年检的后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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