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资企业年检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上海外资企业应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填写《年检报告书》或《联合年检报告书》。填写之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如实并准确填写。
2、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证等证明材料。许可证登载的企业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与营业执照登载的相关事项相一致,并确认许可证的有效期。
3、外资企业按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且加盖企业印章确认,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二、上海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
每年3月1日至6月31日为上海外资企业年检时间,参检企业应自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讯的企业财务报告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
三、上海市外资企业年检网上申报的流程
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代表机构凭代表机构登记证上的名称和注册号登录用户界面。
2、填写年度报告书:代表机构在线填写年度报告书的过程中,所填写的内容都可以暂存,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3、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根据年度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进行判断,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代表机构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将提示代表机构申报结果。
4、预审:工商部门根据申报内容告知其预审结果。
5、预审结果查询:根据预审结果告知书要求打印经预审的年度报告书,携带告知书所列材料,在6月30日之前到指定地点提交年度报告。
6、工商部门接收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代表机构携带经预审的年度报告书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年度报告。工商部门对其提交年度报告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予以接收并加盖戳记。
四、未及时年检的后果
1.在规定的年检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并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2.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其营业执照。
3.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清算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4.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5.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登记证。
因此,上海市外资企业年检的主要事项可以概况为正确填写申报表、依法提交相关的资料即可。上海市外资企业年检为每年的上半年,即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1日。上海市外资企业年检可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再由相关部门审核即可。未及时申报的,会对该外资企业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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