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贪污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构成贪污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贪污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共同犯罪认定应遵循的规则

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参照1997年11月4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于共同盗窃的解释,认定共同贪污犯罪共犯所负责的犯罪总额可遵循以下三条规则:

第一,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预谋以及组织所得的全部贪污的总额负责。

第二,贪污罪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对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贪污的总额负责。

第三,贪污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对其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负责,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就数额认定而言,共同贪污犯罪与共同盗窃犯罪不应有实质性的区别。

按照规定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构成贪污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医院的领导贪污构成贪污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贪污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职责期间,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医院高层如利用职权通过侵占、盗窃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有财产,可能构成贪污罪。是否定罪需综合考虑主观动机、行为、涉案金额及证据等因素。若满足所有构成要件,将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贪污罪既遂量刑标准,贪污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一、罪既遂的判定标准《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已有,不影响既遂的以定。对此,《意见》 第一条 第二款也专门明确:所隐匿财产在改制过程中已为行为人实际控制,或者国家出资企业改制已经完成的,以犯罪既遂处理。 二、的数额怎么计算《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对罪的犯罪数额作了专门规定,即个人数额“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意见》 第一条也规定,数额一般应当以所隐匿财产全额计算。罪在主观上必须具有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的直接故意。这里的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并且积极追求或者希望国有资产损失的一种心理态度。在国有公司改制过程中,国有公司出售所得的资产应收归国家所有,作为改制后的非国有公司除了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外,不能再占用该国有资产,否则就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是一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现在涉嫌一起贪污案件 想问一下新刑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3]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以上是对新刑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构成贪污罪如何量刑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贪污罪既遂的量刑标准,贪污怎么算
[律师回复] 一、罪既遂的判定标准《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已有,不影响既遂的以定。对此,《意见》 第一条 第二款也专门明确:所隐匿财产在改制过程中已为行为人实际控制,或者国家出资企业改制已经完成的,以犯罪既遂处理。 二、的数额怎么计算《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对罪的犯罪数额作了专门规定,即个人数额“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意见》 第一条也规定,数额一般应当以所隐匿财产全额计算。罪在主观上必须具有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的直接故意。这里的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并且积极追求或者希望国有资产损失的一种心理态度。在国有公司改制过程中,国有公司出售所得的资产应收归国家所有,作为改制后的非国有公司除了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外,不能再占用该国有资产,否则就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贪污多少钱可以构成贪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刑罚依据贪污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数额较小或有轻微情节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可能加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且没收全部财产。判决时需综合考量贪污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量刑贪污罪
[律师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贪污罪有三种量刑,分别是:1、贪污三万元到二十万元的,判处行为人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判处罚金;2、贪污二十万元到三百万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行为人三到是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3、贪污三百万元以上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贪污多少钱可以构成贪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刑罚依据贪污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数额较小或有轻微情节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可能加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且没收全部财产。判决时需综合考量贪污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贪污多少钱可以构成贪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刑罚依据贪污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数额较小或有轻微情节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可能加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且没收全部财产。判决时需综合考量贪污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无意中发现市里一间学校的校长私底下収受家长财物,答应帮某些家长特地照顾他们的孩子,请问贪污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
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3.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秘密获取的方法,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再有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欺骗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如会计、出纳员伪造、涂改单据,虚报冒领等等。这些都是具体的贪污罪的犯罪方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构成贪污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