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有被查明有隔时醉驾事实的,罚款最高会在两千元以内。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没有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情节较轻的,会遭到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获得驾驶证。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则会被拘役,并且进行罚款。拘役最高不会超过六个月。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有哪些

一、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有哪些?

隔时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再次酒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

1.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事处罚: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企业把罚款的相关内容写进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当中,并且进行了公示的话,该罚款制度是符合规定的。但用人单位每个月扣除劳动者的金额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并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二、行驶速度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三、交通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以上就是对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有哪些的相关解释。违章停车被扣3分的规定为如果在禁止停车区域或者禁止长时间停车的区域、以及有导流线、网状线的地方停车的话,则会被视为违章停车,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罚款二百元,并扣除三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扣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再次酒后驾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及1000至2000元的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新规定,醉酒驾驶处罚新规是怎样实施的
[律师回复] 对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入罪标准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抽象危险是否存在。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的犯罪并非举动犯,而是抽象危险犯,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仍需判断抽象危险存在与否。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醉酒驾驶机动车难以及时对突况作出反应,通常具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抽象危险。而如果通过对特定情况的判断,认为不具备该种抽象危险,即醉酒驾驶的行为根本不会具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危险,则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例如,行为人醉酒后在空无一人的停车场内短时间驾驶机动车的,就不可能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再如,行为人醉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由于该类电动自行车同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相比,速度仍然相对较慢,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自行车通常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难以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抽象危险,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2.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不能作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依据。
目前,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标准》(B2-)(以下简称B2-),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员可以采取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两种方法。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虽然可以折算成血液酒精含量,但由于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认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为依据。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抽取血样过程制作调查笔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收集证人证言。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酒精或者挥发性有机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装入血样后不留空间并密封,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检查时当场饮酒的,可以其饮酒之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3.醉酒的界定标准。
关于醉酒状态的判断,是认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前提条件。从国外来看,醉酒状态的判断采用的是司法确定标准,并处于不断修正之中。例如,德国关于醉酒状态的判断有相对不能和绝对不能两个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
1.1‰时为绝对驾驶不能,即不论身体状况如何,均应当认定为醉酒而血液中酒精含量在此之下的,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身体的具体状况判断是否属于醉酒。
1在我国,实践中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酒后、醉酒驾驶的检验标准是B2-。根据B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2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每个人对酒精的耐受量是不一样的,故从应然层面而言,采用相对醉酒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此标准时,再辅之以判断行为人的具体状况,以判断是否处于醉酒状态)和绝对醉酒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此标准时,不论行为人的具体状况如何,一律认定为醉酒状态)两个标准是科学合理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有一朋友,在与朋友聚会后喝酒,开车驾驶,被判定为酒驾,他想要了解一下最新酒驾处罚规定。
[律师回复] 关于最新酒驾处罚规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醉酒驾驶的处罚新规定
[律师回复] 对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入罪标准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抽象危险是否存在。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的犯罪并非举动犯,而是抽象危险犯,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仍需判断抽象危险存在与否。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醉酒驾驶机动车难以及时对突况作出反应,通常具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抽象危险。而如果通过对特定情况的判断,认为不具备该种抽象危险,即醉酒驾驶的行为根本不会具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危险,则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例如,行为人醉酒后在空无一人的停车场内短时间驾驶机动车的,就不可能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再如,行为人醉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由于该类电动自行车同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相比,速度仍然相对较慢,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自行车通常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难以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抽象危险,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2.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不能作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依据。
目前,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标准》(B2-)(以下简称B2-),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员可以采取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两种方法。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虽然可以折算成血液酒精含量,但由于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认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为依据。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抽取血样过程制作调查笔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收集证人证言。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酒精或者挥发性有机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装入血样后不留空间并密封,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检查时当场饮酒的,可以其饮酒之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3.醉酒的界定标准。
关于醉酒状态的判断,是认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前提条件。从国外来看,醉酒状态的判断采用的是司法确定标准,并处于不断修正之中。例如,德国关于醉酒状态的判断有相对不能和绝对不能两个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
1.1‰时为绝对驾驶不能,即不论身体状况如何,均应当认定为醉酒而血液中酒精含量在此之下的,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身体的具体状况判断是否属于醉酒。
1在我国,实践中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酒后、醉酒驾驶的检验标准是B2-。根据B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2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每个人对酒精的耐受量是不一样的,故从应然层面而言,采用相对醉酒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此标准时,再辅之以判断行为人的具体状况,以判断是否处于醉酒状态)和绝对醉酒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此标准时,不论行为人的具体状况如何,一律认定为醉酒状态)两个标准是科学合理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是什么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等等。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2020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入罪标准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抽象危险是否存在。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的犯罪并非举动犯,而是抽象危险犯,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仍需判断抽象危险存在与否。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醉酒驾驶机动车难以及时对突况作出反应,通常具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抽象危险。而如果通过对特定情况的判断,认为不具备该种抽象危险,即醉酒驾驶的行为根本不会具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危险,则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例如,行为人醉酒后在空无一人的停车场内短时间驾驶机动车的,就不可能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再如,行为人醉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由于该类电动自行车同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相比,速度仍然相对较慢,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自行车通常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难以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抽象危险,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2.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不能作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依据。
目前,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标准》(B2-)(以下简称B2-),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员可以采取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两种方法。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虽然可以折算成血液酒精含量,但由于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认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为依据。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抽取血样过程制作调查笔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收集证人证言。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酒精或者挥发性有机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装入血样后不留空间并密封,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检查时当场饮酒的,可以其饮酒之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3.醉酒的界定标准。
关于醉酒状态的判断,是认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前提条件。从国外来看,醉酒状态的判断采用的是司法确定标准,并处于不断修正之中。例如,德国关于醉酒状态的判断有相对不能和绝对不能两个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
1.1‰时为绝对驾驶不能,即不论身体状况如何,均应当认定为醉酒而血液中酒精含量在此之下的,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身体的具体状况判断是否属于醉酒。
1在我国,实践中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酒后、醉酒驾驶的检验标准是B2-。根据B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2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每个人对酒精的耐受量是不一样的,故从应然层面而言,采用相对醉酒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此标准时,再辅之以判断行为人的具体状况,以判断是否处于醉酒状态)和绝对醉酒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此标准时,不论行为人的具体状况如何,一律认定为醉酒状态)两个标准是科学合理的。
醉酒驾驶怎么处罚新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入罪标准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抽象危险是否存在。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的犯罪并非举动犯,而是抽象危险犯,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仍需判断抽象危险存在与否。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醉酒驾驶机动车难以及时对突况作出反应,通常具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抽象危险。而如果通过对特定情况的判断,认为不具备该种抽象危险,即醉酒驾驶的行为根本不会具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危险,则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例如,行为人醉酒后在空无一人的停车场内短时间驾驶机动车的,就不可能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再如,行为人醉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由于该类电动自行车同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相比,速度仍然相对较慢,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自行车通常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难以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抽象危险,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2.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不能作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依据。
目前,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标准》(B2-)(以下简称B2-),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员可以采取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两种方法。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虽然可以折算成血液酒精含量,但由于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认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为依据。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抽取血样过程制作调查笔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收集证人证言。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酒精或者挥发性有机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装入血样后不留空间并密封,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检查时当场饮酒的,可以其饮酒之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3.醉酒的界定标准。
关于醉酒状态的判断,是认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前提条件。从国外来看,醉酒状态的判断采用的是司法确定标准,并处于不断修正之中。例如,德国关于醉酒状态的判断有相对不能和绝对不能两个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
1.1‰时为绝对驾驶不能,即不论身体状况如何,均应当认定为醉酒而血液中酒精含量在此之下的,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身体的具体状况判断是否属于醉酒。
1在我国,实践中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酒后、醉酒驾驶的检验标准是B2-。根据B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2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每个人对酒精的耐受量是不一样的,故从应然层面而言,采用相对醉酒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此标准时,再辅之以判断行为人的具体状况,以判断是否处于醉酒状态)和绝对醉酒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此标准时,不论行为人的具体状况如何,一律认定为醉酒状态)两个标准是科学合理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再次酒后驾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及1000至2000元的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刚刚学习了一些关于交通法的内容,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最新处罚一般是什么样子的啊?
[律师回复] 醉驾入刑—标准: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五一”期间,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驾入刑—处罚条例: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驾入刑—影响:
一、公务员醉驾可开除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家马怀德认为,公务员醉驾如被查处入刑,就面临被开除的处分。《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二、企业员工可被解除合同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著名劳动法专家韩智力认为,从法律上讲,如果劳动者因为醉驾被判刑的,用人单位可将此作为将其解雇的理由。同时,这一犯罪记录因为要入个人档案,对醉驾者以后的生活和就业都会产生间接影响,比如再就业被淘汰和将来的贷款受阻等,都会多少有影响。而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还要取决于用人单位。
三、律师或被吊销执业证书
昨天,北京市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委员张燕生表示,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其律师执业证书将被吊销。醉驾应属故意犯罪,即驾驶人明知自己喝了酒不能驾车,还驾驶车辆。张燕生认为,如果律师醉驾真的被定罪,恐怕要被吊销执业证书。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最新醉酒驾驶处罚2023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处罚,主要分为了两方面,包括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其中刑事处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行政处罚,则往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一叔叔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2017饮酒驾驶处罚新规定是什么,因为朋友对具体的内容不是很清楚。
[律师回复]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
《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公司有人因为饮酒驾车被逮捕,想请问饮酒驾车处罚是什么,饮酒驾驶处罚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饮酒含量是大于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
醉酒含量是大于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
醉驾入刑
简介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2011年5月1日零时起,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据资料显示,在中国,每年有近10万人被车祸夺去生命,而其中60%的车祸都是由于醉酒驾驶引起的。特别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酒后驾车事故数及死伤人数上升较快。此外据统计,有46.1%的驾车人有酒后驾驶的经历。
应该说,这次修改《交通安全法》是对于醉驾者的行政处罚。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前后比较,本次修改将加大对醉驾的处罚力度,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热议
醉酒驾车对于社会的危害人所共知,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如此重罚显得很有必要。但是让人担心的是,这样的规定,能否得到严格执行。   
这样的考虑不是多余,尽管从2010年4月1日起,对醉驾行为一律拘15天,扣驾照半年。但是执行效果并不明显,盖因为我们的执法弹性很大,对于认定“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的检测让有些人有“机”可钻;就是同样的案件,在不同地方的司法机关,处罚的程度有天壤之别,这样就难免让人对于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如果执行不到位,法律规定的再到位,也是形同虚设。
调查
自“酒驾入刑”消息一传出,立刻引起广泛热议。调查显示超过七成车主支持“酒驾入刑”,并认为这样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肇事的几率。也有两成多(11名)的车主表示,应尊重饮酒文化,酒驾入刑有量刑过重的嫌疑。   
与车主存在不同争议相比,受访的21名路人中,绝大部分都支持“酒驾入刑”。其中,有19人表示应严惩酒后驾驶,甚至希望刑法的力度应该偏重,因为作为高速移动的机动车,其对路人和其他车辆的伤害是不可预估的。有2人表示,饮酒后仍保持清醒状态者驾驶汽车,不应纳入处罚范围。   
在参与调查的67位受访者中,有53人认为当前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严重不足,起不到很好的预警作用。几乎所有的受访者均表示,身边有朋友曾酒后驾车。   
而对于酒驾入刑是否能有效震慑“酒后驾驶风气”的调查中,多数车主和路人并没有给予太明确的答复,超过九成受访者表示,震慑效果视乎执行的力度如何、交警部门严打力度大小,是决定震慑效果的好坏关键。
正式实施
醉驾入刑 重在执行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五一”期间,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该条款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车肇事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何确定司机醉酒驾驶   
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   
用45分钟缓慢喝下一瓶啤酒,紧接着喝三杯茶,5分钟后测试结果,酒精含量就已达到60mg。如果这时开车,就已是酒驾。而喝完一大纸杯的红酒或白酒,便是醉酒。
醉驾入刑后处罚与之前有何区别  
公职人员醉驾或将解职  
现行法律规定醉驾处以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醉驾入刑法后,以后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将面临拘役。专家称,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性质不同,一个是刑事处罚、一个是行政处罚。二是期限不同,行政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数行为并罚不得超过20日;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行为并罚不超过1年。三是后果不同,拘役是会给当事人留下刑罚记录,会对他们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如对律师、公务员、国企员工等面临的可能是丢掉工作的问题;相比来说,行政拘留的影响就要小很多。   
这两者的区别是,一旦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他已经犯罪。   
查处过程中当事人拒不出示身份证明、不提供姓名怎么办?   
对已立案侦查的醉酒驾驶案件的,如果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其刑事拘留;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可以其自报名移送起诉。
酒驾醉驾处罚条文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呼吁
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定罪标准   
高铭暄:最高法院副院长称,“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追究刑责”,但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轻微”并不好判定。因没有一个客观量化的标准,不但老百姓理解起来有困难,对办案机关来说也不好裁量。如果都由法官来判定情节严重还是轻微,其裁量权也显太大。如果醉驾入罪不以酒精量为唯一的判定标准,应需要有正式的司法解释。   
陈泽宪:新的罪名刚刚实施会有一定的磨合期,执法机关应尽快收集醉驾案例作出调研,最高法也应颁布有指导性的案例,并希望尽早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有一个相对客观、准确、可操作的标准。
醉驾入刑的影响
公务员醉驾可开除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家马怀德认为,公务员醉驾如被查处入刑,就面临被开除的处分。《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企业员工可被解除合同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著名劳动法专家韩智力认为,从法律上讲,如果劳动者因为醉驾被判刑的,用人单位可将此作为将其解雇的理由。同时,这一犯罪记录因为要入个人档案,对醉驾者以后的生活和就业都会产生间接影响,比如再就业被淘汰和将来的贷款受阻等,都会多少有影响。而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还要取决于用人单位。   
律师或被吊销执业证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2023有哪些?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处罚标准为1000到5000元不等,扣12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的交通法规加大了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喝酒后开车。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