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事仲裁有效期是多久?
商事仲裁有效期一般是三年,最长是二十年。具体理由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十四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提出商事仲裁请求时提交的申请书之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1、提出商事仲裁请求时提交的申请书之中需要包含的内容
《仲裁法》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2、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是驳回请求的决定,若受理需要向被申请人寄送仲裁申请书副本。
《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对于纠纷当事人已经签署了仲裁协议的情形,在纠纷发生之后,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请求提出的时候,需要提交诸如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证明商事纠纷存在等的证据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