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应到哪里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婚前财产公证应到哪里办理

一、婚前财产公证应到哪里办理

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前办理财产公证,对于婚后生活大有裨益。因为,实践中许多夫妻,就因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的问题,导致矛盾重重,甚至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而如果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公证也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公证,都必须是需要出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自愿。只有当双方都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的,才完成整个财产公证手续。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没写协议的公证员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代为书写),其它证明材料。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意思是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认为还要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我们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因此,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上是否明确,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这类当事人,公证员要注意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情况,房屋的使用、装修等现状,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应证,只要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对方婚前财产的情况属实,并对财产权属的约定无异议,我们认为这类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公证。

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有的当事人在婚前单方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他们认为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伤感情。对这种公证申请,应不予受理。同时公证员要给当事人做耐心的讲解,告知其办理婚前财产的目的、意义,鼓励当事人要打破传统的婚姻观念;告知其办理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亲自办理;告知其将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间放在临结婚前或结婚后。

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经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对婚前的财产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要注意审查当事人公证的财产是否是属于本人所有,有无产权纠纷。要求当事人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审查财产的权属。只有搞清了财产的权属,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争议、无产权纠纷,才能使公证的协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因为这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否则,反之。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共同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并由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亲自在笔录上及有关协议书上签字确认。所以,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财产公证应到哪里办理
一键咨询
  • 174****1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证婚前财产应该到哪里公证
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前财产到哪里公证2024
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到哪里婚前财产公证2024
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怎么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属福利房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属于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属购买的,婚后又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扣除婚前一方的出资款后,剩余价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7、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一般可以认为是对其个人子女的赠与,有借贷关系证据的除外。 8、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为是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产证登记配偶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对首付款中配偶一方已出资的及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0、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1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产生的房租,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 2、个人婚前买房,婚后出售,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所有。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6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后财产买保险理财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婚后财产买保险理财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方婚前独力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很多人询问的是,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综上所叙,婚前购房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婚前财产公证到哪里进行公证
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 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 第二位的救济。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前财产公证应该在哪里做
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婚前财产公证应到哪里办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