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如何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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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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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公司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2)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的设立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如何

(1)公司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所以,公司据此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公司在登记注册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公司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的设立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公司取得名称专用权

申请设立登记的公司,其名称经公司登记取得名称专用权。

二、自贸区注册公司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注册内资公司(中国人投资注册公司)

1、投资人的原件;

2、认缴并实际出资一定的注册资本;

3、确定新公司的名称;

4、拟从事的经营范围;

5、确定新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选,并提供这些人员的复印件;

6、提供注册公司之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二)注册外资公司(外商投资注册公司)

1、投资方经过公证认证的开业证明原件;

2、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投资方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4、投资方董事长的护照复印件;

5、备用的新公司名称;

6、认缴并实际出资一定的注册资本;

7、拟从事的经营范围;

8、新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选及其护照复印件;

9、提供注册公司之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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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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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何时发生效力
[律师回复] 不动产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档案。一般认为,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不动产登记簿应当具有这样一些特征:一是统一性,一个登记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簿只能有一个,这样该区域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情况才能准确地得到反映,物权交易的秩序才能良好建立;二是权威性,不动产登记簿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其公信力以国家的行为担保,并依此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可信性提供保障;三是持久性,不动产登记簿将由登记机构长期保存,以便于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获得长期的保障;四是公开性,不动产登记簿不应是秘密档案,登记机构不但应当允许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查阅复制,而且还要为他们的查阅复制提供便利。正因为不动产登记簿具有这些特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后,才具有了公示力和排他力,因此,本条作出了上述规定。在这一点上,国外也有相似的规定,如瑞士民法典规定,物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主簿登记后,始得成立,并依次列顺序及日期。德国民法典规定,转让土地所有权、对土地设定权利以及转’止此种权利或者对此种权利设定其他权利,需有权利人与相对人关于权利变更的协议,并应将权利变更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注册,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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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何时发生效力
[律师回复] 不动产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档案。一般认为,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不动产登记簿应当具有这样一些特征:一是统一性,一个登记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簿只能有一个,这样该区域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情况才能准确地得到反映,物权交易的秩序才能良好建立;二是权威性,不动产登记簿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其公信力以国家的行为担保,并依此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可信性提供保障;三是持久性,不动产登记簿将由登记机构长期保存,以便于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获得长期的保障;四是公开性,不动产登记簿不应是秘密档案,登记机构不但应当允许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查阅复制,而且还要为他们的查阅复制提供便利。正因为不动产登记簿具有这些特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后,才具有了公示力和排他力,因此,本条作出了上述规定。在这一点上,国外也有相似的规定,如瑞士民法典规定,物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主簿登记后,始得成立,并依次列顺序及日期。德国民法典规定,转让土地所有权、对土地设定权利以及转’止此种权利或者对此种权利设定其他权利,需有权利人与相对人关于权利变更的协议,并应将权利变更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注册,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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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
核名称—开验资户—存注册资金—验资—交工商设立资料—拿营业执照 刻章—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税务登记证—开基本户(纳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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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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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公司设立登记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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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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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怎样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地役权怎样设立登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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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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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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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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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机错误,动机错误是发生在意思表示形成阶段的错误。2、内容错误,表意人表示其所欲为的表示,但误以为其表示的客观意义。3、表示错误,表意人不慎将自己的意思用错误的语言或行动表达出来,一般包括误言、误写、误取等情形等。4、传达错误,因为传达人或者传达机关传达不实者,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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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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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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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怎么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地役权怎么设立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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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
[律师回复]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未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6、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7、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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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首先写明标题申请书,其次写明企业的名称、通知文书号、联系电话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还有企业的营业期限及经营范围等,最后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写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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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能怎么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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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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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要如何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一、新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2、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二、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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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章程。2、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4、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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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程序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程序:
一、首先要核准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或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按要求填写,可以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名称在一个工商局辖区内不允许有近似或同名。填好后报工商局,可以由其他人代办,但必须要拿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当时就可以取得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表》(也可以在网上下载)。 
二、拿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股东身份证原件和股东委托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到银行开设验资账户,谁是法人要刻有法人名章。银行会给一张开户申请表,表上也要有所有股东的签字。如手续全的话当时也可以办好。在建行办的,开户费200元。接着就可以把股东的出资交到验资账户上。出资交齐后,让银行出具资金证明,费用200元。在让银行开资金证明之前要确定你找哪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资金证明的抬头要填写事务所名称。
三、拿着核名通知、资金证明和填写好的《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表》、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经营场所证明、股东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费用500元到数千元不等,是根据出资比例收费的。一般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都是500元。 
四、拿验资报告及第三项所需资料到工商局审查资料,如资料齐全,五个工作日内可下发营业执照。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办理刻公章、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等手续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领取制式表格,在工作人员知道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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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进行公司设立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一、新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2、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二、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地役权应该如何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该怎么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一、新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2、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二、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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