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上小学户口规定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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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石家庄上小学要求户口和所持有的《房产所有权证》一致,如果一致,则根据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根据户籍和住址免试就近入学,如果不符合要求,则要等待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如果户籍不在主城区和新三区的家庭要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要持居住证,户口证明,住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进行网上报名进行分配。
石家庄上小学户口规定有哪些内容?

石家庄上小学户口规定有哪些内容?

石家庄小学对户籍的规定与要求:

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在新三区的除外)需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都需网上报名。

(1)石家庄市以外户籍适龄儿童。

(2)石家庄市除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五个主城区以及新三区(栾城,藁城,鹿泉)外,都需网上报名。

(3)是否网上报名与是否在石家庄有房产无关,只与户籍有关。

现场验证资料有:

居住证

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石家庄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儿童预防接种证

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但该儿童为外地户籍,其入学时除提供家庭户口、住房等证件外,还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在石家庄市办理的《居住证》

报名平台  

从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络报名

第一步:符合在石家庄市主城区(指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小学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从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

第二步:进入报名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生成入学登记码。 

第三步:凭随迁子女身份证号和入学登记码,在各区确定的结果查询时间内登录平台查询分配结果。  

第四步:按照分配结果,在各区确定的验证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分配学校进行现场验证。证件与报名信息相符,即在验证学校入学;若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相符,存在虚假填报问题,今年将不再安排入学。  

报名总流程  石家庄教育网→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择区→招生地图→返回主页→报名预登记→选择学校→家长诚信须知→非本市户籍信息登记→验证码→点确定→登陆码生成→查询分配结果。

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根据石家庄省教育厅划片招生的规定,在石家庄上小学要根据户籍所在地和实际住址由教育局划定的范围就近入学,如果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户籍写的不一致的,要等待教育局视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户籍不在主城区和新三区的家庭如果想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要事先登录教育局网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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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原人,工作在石家庄,想要把户口迁过来,但是不了解当地的政策,谁能帮忙告诉我石家庄户口迁入政策。
[律师回复] 石家庄户口迁入政策:
一般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或中专、中技类人员,本人可以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合同;
  
4、相关学历、各类职称证书证件;
  
5、
(1)落户单位集体户的 :单位同意落户集体户口证明;
  
(2)落户社区公共地址的:签订公共地址落户约定书;
  
6、《申请户口迁入落户审批表》一式二份。
  
  高层次人才落户
  迁入条件:在我市城镇工作,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急需特殊人才,可将户口落入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社区公共地址或亲属家庭户,同时准予申请本人及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随迁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员出示亲属关系证明;
  
4、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或录(聘)用合同;
  
5、相关学历证件、证明或有关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证件;
  
6、
(1)借住亲属家的:房主房产证和户口簿、房主书面同意落户证明(注明亲属关系);
  
(2)落户单位集体户的 :单位同意落户集体户口证明;可在单位集体户中建立家庭户。
  (3)落户社区公共地址的:签订公共地址落户约定书;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审批表》一式二份。
  备注:凡能通过公安网查询到居民的户口和身份证信息、能够准确证明居民身份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原籍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凡能准确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但公安机关应留存相关审核认定材料。
有一个朋友毕业之后就到了石家庄去工作,现在租房子居住呢。他的房子马上就要到期了,所以想要问问最新的石家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1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店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经营休闲会所使用(经营范围),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1租金前3个月(22800元)二万二千捌百元人民币。后每月租金为(32800元)元. 大写叁万二千捌百元人民币;租金每月1号支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其他应交纳费用均在每月1号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将店铺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不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的一切的违法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店铺,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 乙方不能把店铺所有物品(如电视机. 空调. 热水系统)处理和变卖.
3、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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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寓能落户口吗?
石家庄公寓能否落户口,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如果说购买的房屋用地的性质是属于商业用地的话,是没有办法完成落户手续办理,只有说是属于住宅方面的性质,那么是在符合其他条件情况之下也可以完成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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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户口迁移政策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石家庄户口迁移政策的规定是:根据户口迁移的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在我国的户口迁移的规定中,对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人员,在市区具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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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我想把我的债务进行转账。但是我就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有关石家庄个人债权转让的相关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
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
  
(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分行为,一般具有无因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二)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
  
(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行为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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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户口落户条件有什么
石家庄户口落户条件主要是需要当事人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而且,父母和子女相互之间的投靠落户,都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实现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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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叔叔在上班过程中受了工伤,现在很多年过去了,关于这个问题还在纠结,请问石家庄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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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
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
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
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
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以上就是石家庄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的回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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