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安公租房的申请要求有哪些?
(一)各县(市)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租赁市场状况、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对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纳入租赁住房补贴范围,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与住房租赁补贴准入标准相统一。
(二)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至少一方为市内四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包括夫妻与未成年子女)及25岁以上单身家庭;市内四区城镇户籍毕业5年内在市内四区新就业职工;非市内四区户籍的人员,持有市内四区《居住证》,且与驻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
3.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以下情形认定为自有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宅基地住房、集体土地上住房;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其他方式实际取得所有权的住房。
4.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没有以下情形:
(1)拥有汽车的,单台价值高于12万元(含,按购买价格计算),或有两台(含两台)以上汽车,或拥有营运、工程等车辆。
(2)在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的民营股份制有限公司(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不按是否实际出资认定)中担任法人、董事、股东等职务。
(3)名下存款、证券、住房公积金,汽车、股份及商业、生产、办公等非住宅用房(按购买价格计算)合计价值高于20万元(含)。
5.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需在市内四区租赁住房,自申请当月计算,至租赁到期日不少于一年,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办理泰安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对于泰安公租房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各县(市、区)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进“互联网 住房保障政务服务”,依托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实现住房保障对象认定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保障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各县(市)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受理及审核等工作。
(二)市内四区资格申请、受理、审核统一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家庭在申报期内持户籍、收入、住房、财产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交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并填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审批表》《承诺书》和同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情况的《授权书》。
2.受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提报的相关资料即时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且基本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家庭出具书面凭证,并及时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集中受理期结束后或常态化申报的次月上旬,将受理申请人员情况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初审。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区民政部门指导下,对申报家庭进行低收入和非低收入家庭分类。将全部申请家庭电子信息和低收入家庭申请材料提报区民政部门(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认定;将全部申请家庭电子信息提报和非低收入家庭申请材料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住房及保障资格核查。
4.核查。区民政部门(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自收到申请家庭电子信息和低收入家庭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申请家庭及其成员经济状况核对和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填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审批表》,同时将申请家庭材料及全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反馈至区住房保障部门。
5.审核公示确认。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对全部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全部家庭的审核情况通过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审核公示没有发现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情形、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级住房保障部门认定为住房保障对象。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住房保障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开。
公租房相当于其他租房价格较低,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申请,不同地区对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也不同,对于泰安,公租房的申请主要面向于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住房困难的家庭和就业职工住房困难的家庭,对于想要申请公租房的,需要带着相关证件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审查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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