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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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哺乳期内的孩子属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此应由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1、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八周岁但未成年的孩子

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服刑的孩子

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6、有继父母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四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再抚养孩子的,可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应当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应出于继父母的自愿。

7、收养的孩子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继子女的一方也有必须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8、有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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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小孩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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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父母离婚孩子未成年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强行性规定,而是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扶养子女,法律也鼓励父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在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一般依据下述几种情形进行考虑。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父母离婚哪些情况可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几种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父母离婚孩子未成年抚养问题其实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如果离婚夫妻不能处理好,此时自然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在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此时可以考虑向提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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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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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父母离婚孩子未成年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强行性规定,而是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扶养子女,法律也鼓励父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在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一般依据下述几种情形进行考虑。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父母离婚哪些情况可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几种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父母离婚孩子未成年抚养问题其实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如果离婚夫妻不能处理好,此时自然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在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此时可以考虑向提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父母离婚, 孩子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协议处理 父母离婚时,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包括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一般会尊重双方的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除外。 2、子女不满两周岁 父母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考虑到子女年龄较小,尚处于哺乳期,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除外。特殊原因主要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 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且父母双方都愿意抚养时,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综合考虑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子女随哪方父母生活较长,并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子女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此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比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已满十周岁 已满十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协议处理 父母离婚时,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包括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一般会尊重双方的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除外。 2、子女不满两周岁 父母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考虑到子女年龄较小,尚处于哺乳期,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除外。特殊原因主要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 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且父母双方都愿意抚养时,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综合考虑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子女随哪方父母生活较长,并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子女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此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比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已满十周岁 已满十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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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小孩子归谁抚养
1、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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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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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美籍,孩子出生后,父母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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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未成年的孩子抚养权归谁,孩子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4、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协议处理
父母离婚时,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包括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一般会尊重双方的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除外。
2、子女不满两周岁
父母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考虑到子女年龄较小,尚处于哺乳期,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除外。特殊原因主要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
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且父母双方都愿意抚养时,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综合考虑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子女随哪方父母生活较长,并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子女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此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比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已满十周岁
已满十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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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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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孩子父母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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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协议处理 父母离婚时,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包括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一般会尊重双方的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除外。 2、子女不满两周岁 父母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考虑到子女年龄较小,尚处于哺乳期,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除外。特殊原因主要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 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且父母双方都愿意抚养时,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综合考虑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子女随哪方父母生活较长,并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子女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此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比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已满十周岁 已满十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父母死亡, 母亲的抚养权归谁, 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个单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权是一种与身份关系挂钩的权利,故而是不可以放弃的,因此我们应该理解此种权利为一种法定不可推线的义务。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一般都会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是一方在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出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死亡,正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案件中,如果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的,在审理时也会充分尊重该未成年的意见。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若孩子的另一方法定监护人健在,且有抚养能力,则抚养权归属于另一方的当事人,若夫妻双方都已离世,或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则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该担负起抚养孩子的义务。
父母离婚孩子未成年归谁抚养
[律师回复] 对于父母离婚孩子未成年归谁抚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父母离婚孩子未成年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强行性规定,而是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扶养子女,法律也鼓励父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在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一般依据下述几种情形进行考虑。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父母离婚哪些情况可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几种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父母离婚孩子未成年抚养问题其实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如果离婚夫妻不能处理好,此时自然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在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此时可以考虑向提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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