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社保登记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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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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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社保登记材料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当事人工资证明等,对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提交上述不同的材料来由社保部门认定的。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社保登记材料有哪些?

一、《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社保登记材料有哪些?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定的登记材料,是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七条 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社保登记证的规定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样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必要时可印制副本。

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标识,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编码。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区编码表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缴费单位保管。缴费单位在办理招聘和辞退职工手续时应当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证填写的相关内容应当真实并且一致。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缴费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涂改、买卖和损毁。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

对于社保登记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人员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特别是不同的社保登记情况,所认定的处理意见是不同的,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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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登记分类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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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意义
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著作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
2.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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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材料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结婚登记的材料有哪些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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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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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或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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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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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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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成都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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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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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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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要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要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
(一)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2、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二)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1、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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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1)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2)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3)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三)其他证明文件
(1)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2)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3)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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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以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为代表的债权的物权变动模式分析,当事人的债权合同仅引起债权变动的法律效果。生效的债权合同结合交付或登记,方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为,一物数卖情况下的数个买卖合同的效力是相互的,均可引起债权变动,而同时存在的各个债权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就同一标的物可设立数个债权,其间没有行使上的先后之分。此时,问题的焦点是一物数卖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而在我国债权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先取得标的物的占有或者先办理完毕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得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例如出卖人先与买受人甲订预告登记立不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收受价金后,再卖予乙,并向乙办理移转登记。在此情形,买受人甲除拥有债法上的请求权外,并无排斥第三人的权利,原则上仅能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向出卖人请求损害赔偿。此种状况,对买受人甲不利,为解决这一问题就产生了预告登记制度。
二、办理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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