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拆迁后社保会由谁来交?

最新修订 | 2024-09-0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一般拆迁后社保都是会由自己来交,但对于社会保障部门会给予一定的折扣,对于男满了六十周岁以上,女满了五十五周岁的,那么就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如果没有达到此年龄的,那么就需要按年限来进行缴纳。
一般拆迁后社保会由谁来交?

一、一般拆迁社保会由谁来交?

拆迁户社保还是由自己交,社会保障是一定的折扣。

土地按照征用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定征地农民人数后,以非人数为村、集体组织成员会议后会议同意向有关部门报确认,我可以凭身份证、原户口和被征用土地的村庄复印件,集体组织或乡镇社保局申报并填写拿出相关的征地养老保险表,对参加新征地的,申报基本养老保险。

不同年龄阶段缴费标准:

(一)、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缴费标准是:

1、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

2、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

(二)、4050人员: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中青年人员: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缴费基数×费率(20%)×本人应缴费年限

二、社保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拆迁后对于被拆迁的公民是可以购买社保的,而且这笔社保费也是会由自己来进行缴纳,对于缴纳的标准就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来进行实施,而且不同的人群所存在的社保费用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拆迁后社保会由谁来交?
一键咨询
  • 162****2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2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拆迁补偿费应由谁来支付
拆迁补偿费由政府支付,拆迁补偿款是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需要将拆迁的金额还有就是付款的方式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若是依旧不知道拆迁补偿费应由谁来支付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拆迁补偿收益由谁来分配?
农村拆迁补偿收益由谁集体经济组织来分配,具体来说,拆迁方会将补偿金下发给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该组织按照一定的规则下发补偿金。对农村拆迁补偿收益由谁来分配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企业应由谁选择评估公司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
1、2020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2、按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新发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4、对此,《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判断。
(二)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
1、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而在新发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3、至于评估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办法》表示,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
(三)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
在原来的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的方法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
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比如,在王府井地区征收,可能这个地段的土地在征收后,要开发成商业,将来获得的利益很大。但如果仅按市场比较法,可能体现得不明显。那么可以假设它在征收后,将来开发项目,会取得多少收益。按照假设计算出的收益,来衡量应该补偿给被征收人的那部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补偿款补偿标准由谁来制定?
一般都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再者就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拆迁房屋之前就需要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协商好补偿的事项,并由双方签订补偿协议,这样才能实施拆迁行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谁来认定?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一、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谁来认定?
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拆迁主体来认定,拆迁的主体有很多,既包括开发商,也包括政府部门。
如:商业开发项目拆迁主体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土地储备的拆迁主体一般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环境整治项目,一般为市政管委;市政道路的项目一般为区建委的相关职能部门、公联公司等;地铁线路站点拆迁项目主体一般为轨道公司以及下设的地铁线路投资公司……
所以只要是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立项、规划、用地、拆迁许可的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都是拆迁人,都是拆迁主体,由他们来具体认定被拆迁人。
二、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辽宁2024拆迁补偿标准由谁来制定?
一般是由当地的政府来制定补偿标准,在拆迁房屋时就会支付一笔房屋价值补偿,以及还有周转性补偿,同时还有当地政府给予的奖励性补偿,只有给予了补偿费,拆迁部门才能实施拆迁行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谁来认定?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谁来认定?
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拆迁主体来认定,拆迁的主体有很多,既包括开发商,也包括政府部门。
如:商业开发项目拆迁主体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土地储备的拆迁主体一般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环境整治项目,一般为市政管委;市政道路的项目一般为区建委的相关职能部门、公联公司等;地铁线路站点拆迁项目主体一般为轨道公司以及下设的地铁线路投资公司……
所以只要是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立项、规划、用地、拆迁许可的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都是拆迁人,都是拆迁主体,由他们来具体认定被拆迁人。
二、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1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房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各由谁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安置被拆迁居民有了标尺。安置房价格——拆迁居民按经适房价格买据介绍,拆迁安置用房,是指政府在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拆迁国有土地上居民私有住宅和租住公有住宅,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拆迁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居民购买时,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但是,由于经济适用房面积有局限,而被拆迁户房子的面积千差万别,因此安置房在建设面积上可以根据被拆迁住户房子的面积,相对灵活建设,可大可小,不局限于经济适用房的面积。”郑州市拆迁安置用房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安置房面积——新房面积不低于拆迁房对于被拆迁者,最关心的莫过于新房面积和赔偿政策了,新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可以购买不低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拆迁安置房。对此,郑州市拆迁安置用房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这句话并不意味着简单意义上的拆1平方米给1平方米,而是具体依据原有住房的面积和市场价来评估,政府给予拆迁居民经济补偿,居民再以经适房价格购买新的安置房。一般来说,被拆的房屋都处于比较好的地段,同样面积的评估价格一般高于新安置房价格,所以基本拆一给一,是不需要再付钱的,群众还可以拿着多出的钱购买多一二十平方米的住房。但是总的原则是不低于原有面积,具体多少还要根据具体工程定;而那些原住房面积狭小,住新房有的还需要补差价,有的符合低保等条件,享受一定优惠。工作人员还解释,不低于原有住房面积,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购买大于拆迁房子的新安置房,购买安置房是有限制的,不允许购买比原来面积多出太多的住房,具体限制政策也是依据不同工程界定。安置房交房时间——拆迁居民能更快住新房目前,很多开发商都是拿到拆迁土地后,才考虑群众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让群众在外面租房等待时间过长,新规则保证群众早日住上安置房。按照规定,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应,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并按计划实现土地供应。开发商想拿到被拆迁房屋土地时,同时要把拆迁群众的安置用房套数、空间布局、套型结构等意见,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这就意味着每年年初政府审批拆迁计划的同时,群众安置房的计划也同时获批,使拆迁和群众安置房建设同步进行。安置房管理——2年内未卖完政府回购再售按照规定,被拆迁人应当与拆迁安置用房建设单位签订拆迁安置用房购买合同,被拆迁人购买拆迁安置用房时,应当填写“拆迁安置用房供应单”;未使用的拆迁安置用房不得擅自销售和挪用,若在2年内未全部使用完毕,由市政府回购、统一调配,用于其他拆迁安置或经批准向社会公开销售。在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使用工作中,监察、审计部门全过程监督。目前市政府宣布成立郑州市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中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协调,各区也将成立相应的安置用房管理机构,负责辖区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建设及管理工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4城市拆迁补偿标准由谁来制定?
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再由市、县的人民政府组织相关的部门论证;在拆迁时就会按规定支付被拆迁方的房屋价值补偿费,以及还有周转性补偿,再者就是奖励性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谁来认定?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谁来认定?
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拆迁主体来认定,拆迁的主体有很多,既包括开发商,也包括政府部门。
如:商业开发项目拆迁主体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土地储备的拆迁主体一般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环境整治项目,一般为市政管委;市政道路的项目一般为区建委的相关职能部门、公联公司等;地铁线路站点拆迁项目主体一般为轨道公司以及下设的地铁线路投资公司……
所以只要是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立项、规划、用地、拆迁许可的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都是拆迁人,都是拆迁主体,由他们来具体认定被拆迁人。
二、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1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谁来认定?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一、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谁来认定?
被拆迁人认定需要由拆迁主体来认定,拆迁的主体有很多,既包括开发商,也包括政府部门。
如:商业开发项目拆迁主体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土地储备的拆迁主体一般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环境整治项目,一般为市政管委;市政道路的项目一般为区建委的相关职能部门、公联公司等;地铁线路站点拆迁项目主体一般为轨道公司以及下设的地铁线路投资公司……
所以只要是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立项、规划、用地、拆迁许可的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都是拆迁人,都是拆迁主体,由他们来具体认定被拆迁人。
二、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社保 > 一般拆迁后社保会由谁来交?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