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起诉人不到庭是什么后果?
被起诉不到场会有不利于被告的后果。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直接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选择管辖法院
要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要搞清楚该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我国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则一般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在级别上,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也就是区县级法院)管辖。
2、确定诉讼请求
在明确了管辖法院以后,就必须弄明白原告想让人民法院支持自己什么样的请求,就必须弄明白自己想要提出的主张是什么。
人民法院只有弄清楚原告想要维护的是什么权利,具体有什么样的要求,才可能考虑所提出的主张从法律上能不能得到支持。
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往往决定了所提出的诉讼主张能不能实现。通俗地讲,也就是说决定了能不能胜诉。
所以一定要认真考虑清楚,并且要提的具体、明确。
3、写好诉状
在明确了以上问题之后,原告要做的便是如何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起诉状。
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书,是引起诉讼开始的引线,也是原告诉讼主张的载体。起诉状质量的高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最终结果,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律师代书一份诉状动辄收费数百上千元代书费的原因。在起诉状中写什么,不写什么,从哪个角度切入,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如何陈述事实,要附随哪些证据等等,都有着较强的技巧。
4、取得一定证据
有了诉状之后,可以去法院立案了。至于如何立案,现在讲究司法便民。根据法官的要求提交立案所需的材料即可立案。
问题的关键是立案后,必须着手搜集、获取支持关键诉讼请求的证据。这是决定整个诉讼结果的决定因素。
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法官眼里没有事实,只有证据。
这都说明了证据在一个案件中的决定性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原告搜集证据必须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并根据法官的要求依法出示或提交。
5、在法官指导下出庭参加诉讼
案件经过立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就好比一件工业产品进入生产流水线一样。
法院必须最终给原告交付一件成品-判决书(裁定书),这就是原告要得到的结果。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是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别的,从性质上就是不同的,比如说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如果说被起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可以写缺席审理,并且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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