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之后还会在报捕吗?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保释是什么意思?
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在中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这种保释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保释要交多少钱?
缴纳保证金,不能说是以金钱换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是要求其以金钱作为担保,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关机关的工作正常到案,则返还保证金,故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金额大小。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一般是以一千元为起点的,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2000-50000元之间。在申请取保候审成功之后,如果企图自杀或者伤害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申请再次逮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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