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为什么实刑1年不能缓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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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罪犯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但没有缓期执行的原因是不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比如罪犯是累犯,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没有任何悔罪表现等,对这类罪犯是不适用缓刑的。并不是所有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适用于缓刑。
刑事案件中为什么实刑1年不能缓刑

一、刑事案件中为什么实刑1年不能缓刑?

实刑1年不能判缓刑一般是因为罪犯不符合缓刑的是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我国法律制度中清楚地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事实上,也不是所有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都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一审的判决有争议,想要争取缓刑判罚,可以在法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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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来判断是否对其适用缓刑也不致再危害社会。
由于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并不一定真实地反映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有时也会出现偏差。为了避免认定失误,多数国家除了规定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定是否适用缓刑外,还规定了根据犯罪人的个人情况进行认定。这里的个人情况具体指犯罪人的性格、生活状况和家庭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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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的典型代表是德国。德国现行刑法典第56条第3款中规定,在判处至少6个月的自由刑时,如果实际执行刑罚为维护法律秩序所必须,则不得适用缓刑。另外加拿大刑法也规定宣告缓刑不得有悖于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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