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并没有规定谁要孩子就必须的到房子,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与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分割问题并没有关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分割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形式,有法院根据男女平等、照顾女方和孩子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根据规定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法理上没有关于谁要孩子就必须得到房子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的归属没有关系。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母亲,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询问孩子的意见。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是不能进行分割的,所以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屋的归属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由此可见,夫妻离婚并不是说谁要孩子就必须得到房子,抚养权和房产分割并没有必然联系,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的形式,自行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房子的归属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共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孩子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判,房子则根据是否是婚前财产及购买的出资情况、还贷情况予以判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规定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一键咨询
  • 176****5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离婚谁要孩子不是就必须得房子的,这两者是没有任何的关联,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针对于谁有利于孩子成长就会跟随,而房子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个是需要进行平均分割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法律上没有硬性的规定,是谁获得了孩子以后,谁就能获得房子的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为决定,而房子如果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那么是要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根据中国刑法,判处死刑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  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  为了限制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缓”。判处“死缓”,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的。  
2.死刑的执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并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由执行人员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死刑的执行必须在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下进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得示众。  
3.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的发生,有重要作用。为了依法及时打击现行犯罪分子,人民组织法规定,、、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行使。因此,最高人民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和解放军军事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既可由高级人民直接判决,也可由中级人民判决,然后报请高级人民核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劳动法离职就必须结算工资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后,企业应迅速完成薪资结算并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全额支付。若双方达成特殊约定,则按协议执行。若员工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企业可根据合同追讨补偿和赔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规定房子多少年必须拆除?
房子可能会在五年、二十五年等之后必须拆除。房子多少年必须拆除与房屋的性质直接相关,如临时性结构房屋五年后必须拆除,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房屋二十五年后必须拆除,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在五十年后必须拆除。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必须得分居吗
不需要。诉讼离婚之后是否要分居要看双方,如果觉得自己不能跟另一半再继续住在一起,可以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在公司上班经常会接触到支票、汇票还有本票这些票汇,这些对于公司来说非常重要。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那么根据规定汇票本票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1、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记载,票据便为无效。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如果汇票上未记载该七个方面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具体内容如下:
 
(1)表明“汇票”的字样。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记载足以表明该票据是汇票的文字。如果没有该等文字,“汇票”则为无效。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是汇票的支付文句,即须表明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换言之,如果汇票附有条件(如收货后付款),则汇票无效。

(3)确定的金额。这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数额。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等,汇票将无效。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的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

(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

(6)出票日期。这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签发汇票的日期。
 
(7)出票人签章。这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亲自书写自己的姓名或盖章。这一问题在前述有关内容已作说明。如果汇票出票人不在汇票上签章,汇票即为无效。
2、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3、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根据规定离婚谁要孩子就必须得房子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