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威胁是什么意思?属于故意伤害吗?
精神威胁是指对被害人的精神施加暴力,而使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由于精神威胁对被害者的伤害十分难以界定,所以很难将其定罪为故意伤害罪。
(一)精神威胁的概念
精神威胁也就是指,对被害人的精神施加暴力,而使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肉体暴力之外的另一种暴力,学名精神暴力,小名“软暴力”。 这种暴力作为武器,代替不宽容的心将愤怒投射到我们身上,它不能够把我们打得鼻青脸肿,但足以让我们的心灵受伤。具体的行为有,言语的威胁,污辱,诽谤中伤,无视,伤害自尊心等。
(二)精神伤害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
实施精神伤害的行为主体与实施躯体伤害行为的主体一样,都是自然人,根据行为人在实施精神伤害行为时的主观心态,可将精神伤害行为分为故意精神伤害行为与过失精神伤害行为。根据行为人实施精神伤害行为的方式,分为直接精神伤害和间接精神伤害。行为人不使用暴力手段,而是以威胁、恐吓、制造舆论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加精神压力,并造成被害人精神障碍,为直接精神伤害。若行为人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造成被害人躯体伤害,并伴发或者继发精神障碍,为间接精神伤害。
(三)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二、因一个事因给另一方造成精神压力导致的精神病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因一个事因给另一方造成精神压力导致的精神病是不属于故意伤害罪的,主要依据:
1、如果伤害的程度比较轻,就够不上故意伤害罪,但如果导致对方精神失常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2、还需要看实施加害方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不是故意,那就只是过失,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这里的法律要件是:故意、非法、损害,具体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根据《解释》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在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视案件具体情形,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50%以上酌定。《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赔偿请求人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请求事由符合本解释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经释明不予变更的,按照其请求数额支付。
综上所述,对于精神暴力的犯罪十分难以界定,而且最多只会进行民事赔偿,而不会有刑事责任,如果被人进行精神威胁了,建议尽快远离施暴者,珍惜生命,远离精神暴力。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