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备案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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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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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扬州市工程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目前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的规定。对于施工单位来讲,如果资金已经到位,并且也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施工许可证。
扬州市备案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扬州市备案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签完工程施工合同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在我国,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法律准则,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比如建筑领域内的这些工作人员,不能对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各项文件和规定一无所知,在国家法条已经调整了的情况下,都会向社会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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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材料报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施工单位报审资料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质报验A4表
①提交内容:
1、报验资质清单;
2、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营业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近三年业建设业绩(分包单位);
②审查要求:
1、所有资质文件必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资质;
2、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
3、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4、主体不能分包;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验A2表
①提交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②审查要求:
1、方案编制时间应在相应专业开工前;
2、审查编制依据是否齐全,是否有过期标准、规范。(对图纸、标准、规范,对监理规划、细则)引用规范标准是否在有效期内;
3、审查质量控制点是否全面,是否和业主要求一致,并不得和监理部的质量控制点冲突。审查质量控制点是否有可操作性、合理。(和业主、施工单位协商);
4、审查施工方法、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5、审查施工方法、措施是否全面,是否将图纸内容全部包括;
6、施工组织(方案)中要有完善的HSE管理内容;
7、审查方案中各管理人员是否齐全,“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要与报验相符,要和工序资料中签字的人对应;
8、HSE方案内容要着重审查危险源分析和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9、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人为该公司的技术总工,施工方案的审批人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项目管理人员资质A4表①提交内容:
1、SH/T3543-G106质量体系人员登记表;
2、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合同一致,要有任命书)、施工技术负责人;HSE2经理、质检员、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测量员等。②审查要求:
1、所有资质文件必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资质;
2、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
3、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4、所报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中人员对应。
5、登记表内容与复印件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四、特种人员资质报验A4表①提交内容:
1、SH/T3543-G10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表、SH/T3543-G10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2、特种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区分以SH/T条文解释为准。②审查要求:
1、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
2、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到年审期的要有年审记录;
3、从事特种设备、工艺管线等焊接作业的焊工需要审查资质原件,并进行入场考试;
4、特种人员一般由HSE工程师审查,涉及到需进行入场考试的特种人员由对应的专业工程师审查。
5、登记表内容与复印件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A9①提交内容:
1、数量清单;
2、SH/T3543-G114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一览表;
3、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复检报告(有必要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
4、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自检记录;
5、设备开箱记录(设备进场);②审查要求:
1、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间与报审时间相匹配;
2、质量证明文件与报验实物要对应;
3、质量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且清晰,复印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
4、涉及到数量的质量证明文件能覆盖报验数量,如此质量文件多次使用,应覆盖报验数量总量;
5、登记表内容与质量证明文件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六、主要施工设备进场报审A13①提交内容:3
1、清单;
2、检定设备填写SH/T3543-G109周期检定计量器具清单;
3、合格证、检测/验报告、复检报告(有必要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②审查要求:
1、报验进场施工设备质量证明文件与报验实物要对应(规格、型号、出厂编号);
2、质量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且清晰,复印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
3、检定报告在有效期之内;
4、登记表内容与复印件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七、工序报验A4表①提交内容:
1、对应的报验资料,安装施工检查记录等;②审查要求:
1、报验资料格式符合要求;
2、报验资料与实际施工内容一致;
3、填写数据为现场实际数据;
4、报验时间为施工后3天内;
5、相关签字人资质均已报验;
八、开工报告A1表①提交内容:
1、附SH/T3503-J105开工报告;
2、证明文件(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人员资质、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设备、施工计划、临设等);
3、业主项目开工条件确认单、专业开工条件确认单;②审查要求:
1、报验资料格式符合要求;
2、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否已全部审批完;
2、现场四通一平、临设是否已完成;
3、开工条件确认单内容全部完成并签字确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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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接了一个建筑合同,已经签定了合同。现在想要进行备案,想要问一下苏州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过渡期内项目合同是指2014到1月1日到2015年9月21日前已办理合同备案(或在此期间已履行完招投标程序的建筑工程)而未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承包人在“过渡期合同备案”模块,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中相关内容,系统将数据上传至省合同备案系统,自动获取二维码信息,承包人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施工合同备案表并签字盖章确认。
2.上传原签订的施工合同(仅协议书部分)施工合同备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备案人身份证、中标通知书(如有)等相关扫描件,提交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备案。
二、已竣工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合同网上补备
对已竣工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补备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施工企业在企业资质升级、信用认定等方面需要补备,符合补备条件时可在“苏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中选择相应模块进行备案。
(一)市内工程施工合同补备
市内工程施工合同补备是指2015年9月21日前已竣工的市区内建筑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1.承包人在“市内工程备案补录”模块,填写工程项目信息表,系统将数据上传至省合同备案系统,并自动获取二维码信息,导出工程项目信息表打印并签字盖章(注:该表需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2.上传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补备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项目信息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单项业绩核查表(苏建建管〔2012〕640号附件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部门)、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扫描件。提交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备案。
(二)省外工程施工合同补备
省外工程施工合同补备是指我市建筑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已竣工的建筑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1.承包人在“省外工程合同补录”模块,进行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补录。
2.上传省外工程业绩核查表、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仅协议书部分)、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扫描件,提交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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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是什么?
广州市施工合同现在是可以不进行备案的,不管是有合同标的的施工合同还是没有合同标的的施工合同都是不需要进行备案的。施工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关于某一项工程建立起来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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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如果说发生了工伤事故后丧葬补助金会按照上一年度六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会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同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按照伤残等级来确定,一般为本人七个月至二十七个月的工资标准,伤残津贴会按照工资标准的60%至9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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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单位作息时间证明、职工上下班路线图(地图复印件上注明起点、终点、事故地点)、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事故发生的相关材料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抢救证明和死亡证明;
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⑥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⑦借用人员需提供双方用人单位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材料、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⑧其它特殊情况,需提供能够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认定工伤相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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