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规定事假包括周六日吗
《劳动法》对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作出了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只计算工作时间的假,如果是休息日的,不计算在事假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请假怎么计算工资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调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同时,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公司装修员工在家待工计算方法
(1)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请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1)病假六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60%发放;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70%发放;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80%发放;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90%发放,满八年及其以上的,按100%发放。
(2)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40%发放;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50%发放;满三年及其以上的,按60%发放;
(3)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4)无论职工疾病休假工资还是疾病救济费,都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请请假的注意事项
1、病假证明如何出具
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在劳动者提交病假证明后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劳动者休病假的权利,不批病假、缩短病假时长都是不正确的。
2、病假如何申请
多数劳动争议案件中均涉及请假方式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多涉及请假程序问题。对此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用于规范员工管理,属于行使员工管理权范畴,但该权利的行使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即请假制度的合法性。此外,有些用人单位规定要求劳动者休病假必须提交病假证明,但是对于劳动者患急病急症、遭遇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如过于强调请假程序,于理不通,因此对于突发事件需休病假的,由家属代为提交病假证明、病假结束后及时补交、通过QQ或电子邮件先行提交照片事后补交等合理方式请病假的,法院倾向于认定为合理履行了请假手续,即请假制度的合理性。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作为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应当加强保留证据的意识,如保留病假证明复印件、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病假证明等,避免在用人单位否认收到病假证明时处于被动地位。
3、病假工资如何发
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就病假工资标准而言,最低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如双方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标准超出上述标准的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我国的《劳动法》对于事假的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事假是以工作日的时间来计算的,国家法定的休息日是不计算在事假里面的。当然,如果有些单位只放一天假得,那么放假的那一天就不算在事假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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