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孩子两岁半离婚也可能判给男方,也有可能判给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的影响,可予允许。
3、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随父或随母的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般情况下这个两岁半的孩子都是判给女方的,因为这个时候的孩子比较小,虽然说已经过了哺乳期了,但是这个时候的孩子还是很需要母亲的,所以没有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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