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通过以下方式争取到手:
(一)征求孩子意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三)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质方面,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非常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二)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法院考虑这些问题时,通常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生活当中抚养人的照料,还有孩子成长的环境,以及考虑日常生活当中孩子的习惯,子女的意见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法院在处理抚养权的这个问题上,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如果是在平日生活当中与孩子形成亲密的关系,那么抚养权基本上会判决归属于这一方的可能性较大。总的来说,法院在考虑这个问题是一定是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怎样有利于孩子,那么就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多夫妻离婚后无法协商一致的问题,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条件一般是以孩子的成长条件,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条件,进行最终的抚养权的判决,如果一方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一般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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