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额多少构成情节严重?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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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额在五千元以上就构成情节严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情节特别严重,量刑最高可以是七年有期徒刑,并且法院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判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额多少构成情节严重?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额多少构成情节严重?

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公民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法分子出卖他人信息非法经营,违法收入在五千元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构成侵犯公民信息罪,除了非法经营额,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也构成犯罪。对构成这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判刑并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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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罪的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行为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包括: 营业额高达五十万至一百万元;违法所得超过十五万至三十万元;涉嫌经营数量达五万份报纸或五万本杂志书籍,或超过一万五千册图书,以及五千张(盒)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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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情节是什么,情节严重的情节
[律师回复] 如果有自首、立功等减轻情节,加上主动退非法所得,有可能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刑法》两个条款中的三个罪名即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有二个是针对公司设立中的虚假出资行为而设定的。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往往是虚假出资的一种后果,而虚假出资又往往是虚报注册资本的一种手段,两者常常交织在一起并不总是泾渭分明的,这种情况即属于法条竟合。三罪又是结果犯,因此必须是已经骗取公司登记的,不存在未遂犯罪形态。在或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种情形中,只要具备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因此,在公司设立阶段,其核心涉及的是虚假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常经营的;
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④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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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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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认定,要看非法经营项目,如:非法经营烟草,达到5万,属于情节严重,达到25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节严重的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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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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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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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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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曾因非法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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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金额是多少构成特别严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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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法经营外汇,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第
五、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第
三、违反国家规定;情节恃别严重的;
2,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关于量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出版、印刷、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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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变造的凭证、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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