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行政处罚决定书多久下来
酒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根据违法情况来确定的,情节不严重的,下来的时间要久一些,情节严重的,下来的时间要慢一些。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当事人有酒驾行为的,最轻的处罚都必须暂扣驾驶人的驾驶证,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会在三日内下来,如果驾驶人的情节必须严重,需要吊销当事人驾驶证的,时间会久一些,一般会在七日内下来。
当事人有酒驾行为的,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当事人有酒驾行为,然后接受交通警察处罚的,交通警察应当自当事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如果要对当事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自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