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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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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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是企业。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的性质。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出资人不同

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企业是现实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单位类型与事业单位或者是国家机关不同他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所设立的。除此之外,我们国家还存在着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个体的工商户,也有一人所设立的有限公司,也就是由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进行投资的。

我国的公司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企业,都是需要受到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制的,因此我们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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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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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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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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