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作品作者的权利属于谁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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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著作权法规定,对现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整理而产生的作品,享有改编者、翻译、注释、整理的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可以看出演绎作品的版权属于所有表演者。
演绎作品作者的权利属于谁

一、演绎作品作者的权利属于谁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演绎作品是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是传播原作品的重要方法。演绎作品虽然是原作品的派生作品,但并不是简单的复制原作品,而是以新的思想表达形式来表现原作品,需要演绎者在正确理解、把握原作品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的劳动产生新作品。

由于演绎作品是以原作品为基础,因此,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外,在著作权保护期内,演绎原作品,需要征得原作者以及其他对原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人的同意。在实践中,取得原作品的演绎权,通常需要演绎者与原作者签订演绎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并依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著作权对作品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演绎作品和原作肯定是有区别的。可以说演绎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是原作的升级版。如果在演绎作品制作前当事人未征得原作者同意,所谓演绎作品就是将构成侵犯著作权。例如,一部小说在拍成影视剧之前,必须经过小说作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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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是指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创作的作品,版权属于改编、翻译、注释者,并安排。根据《著作权》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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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包括演绎权,演绎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 一、什么是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二、 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 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 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你好 演绎权的权利主体是谁? 是原创作者还是演绎作品的作者?
[律师回复]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名誉权的主体是公民或法人客体是民事主体就其能力、品质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包括品德、才干、信誉、商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的评价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名誉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公民的名誉权不仅存在于其有生之年,而且其死亡之后,亦应享有名誉权。这一点可以参见1993年08月07日颁布并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该条规定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并得到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对于人格尊严是否应当属于名誉权的一部分,目前存在两种理论观点,一是作为一种人格权,人格尊严受到侵害之后,必然导致权利主体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降低,从而表现为名誉权侵害的结果,因此,将人格尊严归属为名誉权,可以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利。另一种观点是,人格尊严与名誉权内容迥异,将前者列入后者之中,实际上是虚增了名誉权内容,容易造成权利滥用。笔者认为,名誉权不应当包含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其把它放到名誉权当中是不适当的。这一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和第四十三条(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中亦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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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著作权归谁所有?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改编人享有,法律上对于演绎作品的认定是属于对已存在的作品进行改编或者整理,所以改编人是可以享受到相关著作权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演绎作品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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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条明确了演绎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应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依照规定支付报酬,同时原作者仍享有署名权,再创作人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如果演绎作品的创作人是对已超过保护期的作品进行再创作,可以不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同时可以不支付报酬,但原作者的署名权不得侵犯,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权不得侵犯。故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权利。
什么是演绎作品著作权
演绎作品,是指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所有。
一、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
(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二、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行使发表权。
三、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总之,作者享有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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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演绎人,但是演绎人在行使演绎作品版权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演绎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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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演绎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 一、什么是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二、 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 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 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是不是演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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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和演绎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 一、什么是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二、 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 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 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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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演绎人,但是演绎人在行使演绎作品版权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演绎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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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和演绎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 一、什么是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二、 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 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 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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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吗
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
一、什么是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吗
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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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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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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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与演绎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财产权包括演绎权。 一、什么是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二、 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 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 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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