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犯和行为犯的区别有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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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行犯和行为犯的区别是有的,对于实行犯就是属于直接实施犯罪的人;而对于行为犯就是属于按法定的犯罪行为而完成的犯罪,只要当事人实施了此行为不管是否构成犯罪的结果,都会承担刑事的处罚。
实行犯和行为犯的区别有吗?

一、实行犯行为犯的区别有吗

实行犯和行为犯是有区别的;

1、实行犯是属于直接实施犯罪行为、活动的行为人

2、行为犯是属于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刑法中行为犯的罪名非常多。

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二、实行犯可以做为哪些分类?

对实行犯可作以下分类:

(1)直接实行犯与间接实行犯。直接实行犯是行为人亲自实施犯罪行为;间接实行犯是行为人假手无责任能力人、不知情的人或强制他人为自己实施犯罪行为。被利用作为犯罪工具的人因无犯罪意图不成立犯罪,而由间接实行犯负与直接实行犯同样的刑事责任

(2)单独实行犯与共同实行犯。单独实行犯是由行为人一人单独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除了少数聚合性犯罪、对行性犯罪、集团性犯罪等条文外,一般是以单独实行犯为基本形态。共同实行犯是二人以上以共同故意实施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中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以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未明文规定实行犯,是将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实行、起主要作用的实行犯归属于主犯,将虽参与实行但仅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归属于从犯

综合上面所说的,实行犯和行为犯是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状态,一种是属于直接犯罪的人,而另一种是以行为来确定当事人是否犯罪,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会结合不同的情形来,这样才能确定所给出的判决是属于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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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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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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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如煽动分裂国家罪,即为举动犯,一着手实行煽动行为,即告既遂。
在我们的犯罪中,在我们的法律中有相关规定规定犯罪有很多种类型,最常见的就是行为犯、危险犯、是害犯行为犯、举动犯了,所以实行故意伤害是实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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