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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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法律关系;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一切民事诉讼都要符合《民事诉讼法》。
10个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一、10个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一)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四)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五)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六)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七)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八)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哪些?

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一)公民一国公民指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民主体资格的集中表现。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包括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二)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具备法人的条件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2.法人的权利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3.法人的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4.法人的种类

第一,企业法人,是指以生产经营为其活动内容,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纳税的单位。

第二,非企业法人,是指不直接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以国家管理和非经营性的社会活动为其内容的法人。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民事法律权利包括了财产权;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相对权和绝对权等民事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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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关系和民事关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劳动关系民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不平等性。这是决定性的因素,这是因为所有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不同,主要由其决定,由其产生。一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劳动者是相对过剩的社会弱势群体,用人单位是相对经济(包括科技等无形资产)实力较强具有承担工作、生产、经营风险的法人单位。双方总体上处于社会经济地位强弱悬殊的不平等的地位。二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实际生产工作中有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三是从劳动成果分配上看,劳动者获取的是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则追求高额回报(除了投资成本回收,还无偿占有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民事关系的建立则不是以经济实力和社会经济地位来决定,也没有明确的管理与被管理、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如果有成果分配,也是平等、合理的。
2、社会法律义务与风险责任不同。劳动关系中社会法律义务和风险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由于自身没有能力或不愿去承担这种义务和风险,只能以个人名义加入到用人单位。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安全责任,劳动者的工作、失业、养老、医疗、生育保险,以及经营不善的后果等。民事关系中双方的风险和责任以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没有明显的偏向性,一般也愿意并有能力各自承担。
3、行政干预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规范的是用人单位的行为,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民事关系中行政部门很少干预,即使有,也不是针对某一方的。
二、什么是民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三、《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
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劳动关系民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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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法律义务与风险责任不同。劳动关系中社会法律义务和风险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由于自身没有能力或不愿去承担这种义务和风险,只能以个人名义加入到用人单位。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安全责任,劳动者的工作、失业、养老、医疗、生育保险,以及经营不善的后果等。民事关系中双方的风险和责任以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没有明显的偏向性,一般也愿意并有能力各自承担。
3、行政干预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规范的是用人单位的行为,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民事关系中行政部门很少干预,即使有,也不是针对某一方的。
二、什么是民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三、《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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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民事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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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法律义务与风险责任不同。劳动关系中社会法律义务和风险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由于自身没有能力或不愿去承担这种义务和风险,只能以个人名义加入到用人单位。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安全责任,劳动者的工作、失业、养老、医疗、生育保险,以及经营不善的后果等。民事关系中双方的风险和责任以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没有明显的偏向性,一般也愿意并有能力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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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民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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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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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按照规定,其中医药费用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关于赔偿所得,权利人可以带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判决书找承办法官办理,有的需要承办法官签字后到财务部门领款或转账。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直接找执行法官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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