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听证的参与人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行政听证的参与人有:申请人、当事人、主持人、记录员、证人等。行政听证的目的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描述,并且做出重大决定前充分听取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性。
{ArticleTitle}

一、行政听证的参与人有哪些

听证参加人包括下列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二)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及其代理人;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

(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二、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范围

就其作用而言,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采用听证程序必然要发生人力、财力的成本,因此,不可能所有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要求举行听证。那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听证程序的范围就是十分必要的。确定听证的范围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衡原则和成本不大于效益原则。

听证程序范围的设置必须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即在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一般情形,应允许行政机关自由裁量决定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在轻微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决定或当事人放弃获得听证权利的情况下,不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个人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冲突的情形,则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这就是各国在国家安全、军事、外交领域及紧急情况下均不适用听证程序的原因。

听证程序的设置还涉及成本与效益的关系。这里的成本是指行政机关适用听证程序必须负担的人力和财力。效益是指适用听证产生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如果仅考虑该程序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忽视其耗费的成本,那么它也是没有生命力的程序制度。而如果为了避免人力的耗费而不适用听证程序,从短期局部利益看,也许降低了成本,但从长远看和全局看,却是对行政目的和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的严重损害,是需要更昂贵的代价弥补的。因此,确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必须综合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在成本不大于综合效益的前提下进行。

最后行政听证的程序有着行政机关的成本与利益,所以行政机关可以对案件进行筛选,选择性地举行行政听证。行政听证需要听取立法、司法当事人等综合性意见然后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听证的参与人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5****03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4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4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5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关于行政拘留能听证吗?
不可以行使听证的。我国行政处罚中,现在只有对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行政向对方可以要求听证。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处罚哪些可以听证的案件?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条件是什么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处罚听证会结束有时间限定吗?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处罚法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亲自参加,也可委托代理。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应当制作笔录。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两者的相同之处包括
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两者的相同之处包括: 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主持人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 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当事人)不承担费用; 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21浏览
行政机关如何参与行政诉讼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的,按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在法庭上积极的进行质证即可。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7浏览
行政机关怎么参与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一重身份是作为国家行政权的行使者,对社会进行全方面的管理;另一重身份是机关法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参与各种法律关系,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我们在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原告资格时,要注意区分该行政机关是以哪一重身份出现的。
23浏览
行政处罚怎样听证
行政处罚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听证:(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等。
4浏览
行政处罚如何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47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听证的参与人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