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资格案件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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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选民资格案件的意思是:指如果过公民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其他公民认为选举委员会对于案件的处理不合乎法律规定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类案件。这是公民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类典型的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是什么意思?

一、选民资格案件是什么意思?

选民资格案件的意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选民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其是否具有选民资格。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诉讼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在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开庭审理,除了起诉人以外,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也必须参加审理。

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选民资格案件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简单理解选民资格案件就是公民或者其他案件相关的公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认为不公正的组织提出反对意见的一种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类的案件因为情况特殊,并且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适合采用民事特别程序的流程,实行一审终结制度,当事人对于判决结果有不同意见的不能上诉,但是法院会进行相应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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