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裁定种类主要有哪些?
1、不予受理裁定
2、驳回起诉裁定
4、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裁定
5、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裁定
6、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裁定
7、中止或者终结执行裁定
8、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定
9、不予执行公证机关的债权文书裁定
二、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1) 适用的情况、范围不同。
民事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一方面是为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职权,消除诉讼中的障碍,快速在推动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比如管辖权异议,就是为了有效的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等。民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的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是为了促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即支持不支持原告的诉请。
2) 依据的法律不同。
民事裁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它存在于整个诉讼过程中;而判决书是依据《民法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作出,也只能在案件查清事实后才作出。
3) 生效的时间不同。
民事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民事判决书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送达后,得过了上诉期(15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4) 救济途径不同。
针对不同的民事裁定书救济途径不同,如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允许可以上诉,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而民事判决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只有上诉或审判监督程序。
5) 内容和格式不同。
民事裁定书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将事实和理由作下简单描述即可;而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比较复杂,要全面将事实和理由交代清楚,也就是要做到有理有据。
6) 上诉期限也不同。
对于允许上诉的民事裁定为自送达之日起十日,民事判决书为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综上所述,比较常见的民事裁定的种类主要是以上几种,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跟实体法无关的一些其他程序性的问题都可以裁定形式做出。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有争议,也可依法提出上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