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送达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民事判决和民事裁定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的对象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实体问题。
2、适用时间不同,裁定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均可适用,判决只用于审判阶段。
3、上诉时间不同,裁定十日内上诉,判决十五日内可以提起上诉。
4、表现形式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四、民事判决书送达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也一定会在裁定书中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原因,事实上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民事法院立案的条件,如果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或者没有明确的被告等,法院是没办法立案的。